崇禎甲申國難錄(一)

崇禎甲申國難錄(一)

西元1644年,中國再一次經歷王朝更替,紫禁城換了主人。治亂相仍“反覆輪迴”至此古老的中國已經逼近了絕境。社會從內裡爛透了。僵而不死的狀態從大明中葉以來已然成形。此時西半球英國已經告別了中世紀,步入了資本主義紀元。中西差距的拉開正是以甲申年為界碑的。

此係列文章嚴格遵從史實,還原了甲申年大明最後的歲月,記錄了漢人眼中帝國陷落的可悲可嘆。文章內容來源於餘同元先生所著《崇禎十七年》。希望大家能對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漢人王朝的消失有一個真實細微的認識。

在歷史的分際點上

建立於西元1368年的大明,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農耕帝國。太祖高皇帝起於淮泗布衣,南下吳越,掃蕩群雄,北伐胡元,復漢疆土,英明神武,不可一世。成祖北伐蒙古,七下西洋,揚我國威,千古未有。及至嘉、隆之世,仍不乏一派盛世氣象。但到思宗崇禎年間,天災人禍頻起,內亂外患並作,帝國病入膏肓。

陳寅恪先生在《王觀堂先生輓詞序》中描繪的景象:“社會經濟之制度,以外族之侵迫,致劇疾之變遷;綱紀之說,無所憑依,不待外來學說之掊擊,而已銷沉淪喪於不知覺之間;雖有人焉,強聒而力持,亦終歸於不可救療之局。”

思宗崇禎帝朱由檢,生於萬曆三十八年(西元161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殉國於崇禎十七年(西元1644年)三月十九日,虛歲三十五,實足年齡三十三,享國十七年。他的自殺,既標誌著明帝國的覆滅,也標誌著漢人王朝被滿洲人為主宰的清王朝所取代。如果說明清易代不能以一般的改朝換代論短長,那麼,思宗皇帝的殉國也不能僅僅以普通亡國之君喪權辱國論得失。

或雲晚周、晚明、晚清是中國社會歷史變化最深刻的三個時期,這三個時期被譽為中國兩千多年來的“歷史分際點”,“都是天崩地裂、社會轉型、傳統價值發生危機、新思潮洶湧澎湃的時代。”乍看起來,明清易代似乎與春秋戰國及晚清民初不同,“實際上明清之際學術思想的變化,更隱蔽,更婉曲,更悲壯。”從這個意義上看,思宗皇帝的自絕,更可以說是“神州文化喪一身”。這首先表現在他運用一切心智和制度化的力量去挽救帝國的死亡而又不得不滅亡的悲劇上。

崇禎十七年的春天,思宗幾乎每天寢食不安,絞盡腦汁的想著各種挽回敗局的辦法:下罪己詔、下勤王詔、調兵籌餉、封官許願、招撫誘降、遷都逃亡等,但每一種辦法似乎都為時已晚、無濟於事了。

首先,最經濟的辦法莫過於下罪己詔,藉以感化民情人心,緩解農民軍的攻勢。第一份罪己詔下於二月十二日:

承認“使民罹鋒鏑、蹈水火、瑾量以壑、骸積成丘者,皆朕之過也;使民輸騶挽粟、居送迎齎,加賦多無藝之徵,預徵有稱貸之苦,又朕之過也;使民室如磬懸、田卒汙萊,望煙火而無門、號冷風而絕命,又朕之過也;至於任大臣而不法,用小臣而不廉,言官首鼠而議不清,武將驕懦而功不舉,皆朕撫馭失宜。誠感未孚,中夜以思,局踏無地。”所以“告爾天下官民人等,朕今痛加創艾……行不忍之政以收人心,蠲額外之科以養民力。”“凡罪廢諸臣,草澤豪傑,流亡叛逆,陷沒脅從之流”,只要能“舍逆反正,擒斬闖(李自成)、獻(張獻忠),仍予通侯之賞。”

堂堂天子不到迫不得已是不會向臣民承認錯誤的,何況是剛愎自用自視甚高的崇禎帝。現在竟然向天下人認錯,而且帶幾分真情實意,真是千分不易、萬般無奈。遺憾的是,下詔之後,應者寥寥,而叛逆日增,形式仍在急轉直下,喪城失地的軍報不停地送進大內。三月初六,第二份罪己詔頒下,切己自責,更加誠懇,起死回生之望,更加迫切。詔書雲:

朕承天御宇以來,十有七年,夙夜不遑。思臻上理,流寇又作,調兵措餉,實非得已。乃年年征戰,加派日多,本欲安民,未免重累,朕之罪也;貪官汙吏,乘機巧取,加耗鞭樸,日為爾苦,朕深居九重,不能體察,朕之罪也;將懦兵驕,莫肯用命,焚殺淫掠,視爾如仇,朕任用非人,朕之罪也。以致寇勢鴟張,脅從愈眾,如豫、楚、秦、晉,偏地受害,百姓忍怨吞聲,無所控訴。思我皇祖,休養爾等近三百年,至今橫遭慘毒,有如此極,朕實痛之,有如焚灼。今已調各路兵,天下忠憤之士,倡義勤王、志取封爵者,水陸並進,為民報仇。今與爾士民約:錢糧剿餉,已行蠲免;郡縣官有私徵私派、濫罰濫刑,朕不時密訪正罪。仍察天下大小將士,戰守有功,立與升賞;官民男婦,節義死難,從優贈恤。一切不便於民之事,盡行革除。至於被害紳士軍民人等,一時畏死從賊,原非甘逆,除自成罪在不赦,餘偽將有斬渠獻城,即與侯爵;其士卒來歸者,分別賞齎。願官者一體拔用。不願者安插寧家。近如金有章等擢用、黃閣等寬恤,朕心諒其不得已也。他如文偽職牛金星、喻上猷等,武偽職劉宗敏、羅戴恩等,皆朕之臣子,自陷賊廷;如乃心王室,伺隙反正,朕亦何忍棄之,悉赦罪復職。

在這封文辭優美的詔書中,思宗承認賦稅加派過度,使人民負擔過重,因而需要減免;承認他的官吏巧取豪奪,導民於水火,必須痛加改革;承認他的將士燒殺搶掠,使人民苦兵而從賊,必須嚴懲不貸;承認他的百姓參加農民軍都是迫不得已的行為,只要願意反正,皆可“耕田樂業、永為王民”等等,雖然言之痛徹,但所謂“為民報仇”、“用賢圖治”、“與爾等維新”云云,已經是不可能實現的一紙空言了。

崇禎甲申國難錄(一)

詔書剛下,屏藩京師的大同、宣府兩大重鎮便於初七初八兩日先後被李自成攻陷。初九,陽和守臣於重華又主動向李自成投降,京師危在旦夕。

三月十一日,思宗又下了第三道罪己詔,聲明完全廢除三餉加派,並懸賞銀萬兩、賜爵侯伯以擒斬李自成。這道詔書要是早下幾個月,也許還能挽狂瀾於既倒,但現在已經沒有意義了。

三月十二日,李自成攻陷昌平,前鋒直抵京郊。

三月十五日破居庸關。

三月十六日焚十二陵。

三月十七日完成對京師的包圍。

三月十八日上午佔領京師外城並攻打內城。

據時人趙士錦的《甲申紀事》記載,就在這完全陷於絕境的三月十八日上午,思宗還下了最後一道罪己詔,號稱“罷加派新舊餉,擒賊首者世侯”云云,真可謂是白費力氣而徒具虛文了。

在連續頒發罪己詔的同時,思宗也在不停滴調兵遣將,企圖抗戰救亡。

崇禎甲申國難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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