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拿到一级建造师证书,3600元个税能抵扣吗?

2020年拿到一级建造师证书的人最关心的问题来啦!个税到底是怎么抵扣的呢?毕竟个税关系到我们每月薪资到手的实际金额,帮考网从江苏省人民政府了解到一则通告《2019年报考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2020年获得证书,个税如何抵扣?》,其中正式解答了大家的疑问,一起来看下具体内容:

2020年拿到一级建造师证书,3600元个税能抵扣吗?

《2019年报考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2020年获得证书,个税如何抵扣?》

高先生:2019年报考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2020年获得证书,个税如何抵扣?

省税务局答复: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举例:2019年考过某职称,2020年5月取得证书,则应在2020年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扣除。

也就是说,只要你在2020年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然后向公司财务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完整的信息,每年就可以享受3600元个税的定额扣除,那么,你的每月月薪到手也会多一点哦,感谢政府的政策福利为人民谋福,是不是很开心呢?

2020年拿到一级建造师证书,3600元个税能抵扣吗?

陕西人事考试网: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成绩无效人员28人!

多省陆续公布了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成绩人员名单,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而最近陕西公布了一起成绩无效的通知,这28人的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成绩全部按照无效处理,什么原因呢?具体看公告了解实情:

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合格成绩无效人员公示

根据《 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复核,曹积坤等28人(名单附后)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按照合格成绩无效处理,并予以公示。

本公告所涉及应试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申辩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9-89538291(工作时间接听)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3月4日

究其原因,还是在复核的过程中,检查出有28人在报名一级建造师考试时所提供的材料根本不符合条件,帮考网再次奉告各位考生,学历、工作年限、社保等材料一定要真实有效,切勿造假,投机心理不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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