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立法建立醫院安檢制度

3月26日,《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草案)》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審議,引發各界關注。傷醫案頻發,如何有效保護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規定(草案)》堅持“小切口”立法,按照醫警聯動、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共同維護的工作原則。這件事要做好,不是單靠醫院或者衛健委就可以做到,醫警聯動,勢在必行。

*採取新舉措:

1.對門診、住院部等區域開展安全巡查,對急診等重點區域24小時值守,重點部位配備一鍵報警裝置。

2.建立安檢制度 ,發現攜帶管制器具等應立即報警。

3.醫院應當採取就診人員總量控制措施,推行實名制預約掛號,改善診療環境,提升就診體驗,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4.賦予醫務人員避險保護和醫院有條件暫停診療權利。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脅時,可以採取避險保護措施,迴避對就診人員的診療。

*預防措施:

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負責人兼任醫院保衛部門副職。

*明令禁止行為:

嚴禁毆打、傷害醫務人員等行為 攜禁帶物品進醫院將被處罰。

*處罰措施:

違反規定,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攜帶禁帶物品進入醫院,不聽勸阻拒不寄存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收繳,並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涉醫處罰情況共享到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免責條款:

醫院治安保衛人員因正常履行職責給不法行為人造成損害,符合法定免責條件的,依法不承擔責任。

《規定(草案)》非常細緻和人性化的設計了醫院安全防護體系,一旦通過必將對醫務人員形成有力保護。也有可能引發全國各地仿效立法。

建議:

建立制度有效保護醫務人員人身安全,一定會得到民眾的廣泛支持。但傷醫事件背後隱含的醫患矛盾也是決策者們不可迴避的問題。

因此,徹底消除此類事件,一方面出臺類似立法,另一方面還是要加強醫患矛盾調研,梳理矛盾根源,改革完善現行醫療體系和醫保制度,從根本上消除滋生矛盾的土壤,讓醫生放放心心診療,讓病人滿滿意意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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