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礙於情面“給個面子”,小心最終“丟了面子”

最近,網傳3名外籍人士在青島市嶗山區疾控中心進行核酸檢測採樣時,因排隊與其他人員發生爭執。現場有人提出質疑,工作人員竟希望正在排隊的中國人“給個面子”。最終,事情曝光,外籍人員道歉,相關部門檢討,都“丟了面子”。

莫要碍于情面“给个面子”,小心最终“丢了面子”
莫要碍于情面“给个面子”,小心最终“丢了面子”

礙於情面“給面子”,最終落得“丟面子”。這樣的案例已不是個案。

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在有人交往的地方,時常能聽到熟悉的四個字——“給個面子”。一般民間交往,給個面子、行個方便是寬厚,是善良;但到了公權領域,“給個面子”、與人方便則有可能是枉法、違紀。面子一給,口子一開,有可能就為權權交易、權錢交易提供了溫床。

“給面子”往往跟“打招呼”是連在一起的,跟權權交易有關。老百姓不需要你給面子,只要你不論親疏,不管認識不認識,一碗水端平,大家機會均等,就是給了天大的“面子”。

招呼不是誰都能打的,有身份有關係才能打上招呼。我打招呼,請你給個面子。用人情突破法律法規界限,用權力換取特殊待遇,有的甚至踐踏法律,觸犯法紀。

君不見,扶貧領域“給個面子”,脫貧指標摻摻水分,真脫貧變成假脫貧;環保領域“給個面子”,不達標、不合格企業便可以帶“病”生產;司法領域“給個面子”,未達到減刑標準的,差不多也給減刑;招標領域“給個面子”,可能產生“豆腐渣工程”,釀成大禍;疫情防控“給個面子”,加塞插隊引起糾紛尚能管控,一旦讓病毒鑽了空子,害人害己害社會,那就絕不僅僅是丟面子的事了。

莫要碍于情面“给个面子”,小心最终“丢了面子”

“給面子”跟投桃報李也是連在一起,跟權錢交易有關。世間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你給了我面子,我一定知恩相報。一來一往,坑和陷阱就挖下來了。掉進去,輕則“閃腰”受處分,重則身敗名裂。

在公共領域、在關鍵節點、在特殊時期,搞通融給面子,頂風作案不顧大家的“面子”,一旦曝光便會丟盡面子。而且,給了你面子,就是搞特殊化,勢必剝奪了其他人的機會,損失其合法權益,造成更大範圍的不公。

不給“給面子”以機會和空間,一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次給外籍人士插隊一個“面子”,還能在大庭廣眾之下被人揪住,那麼,不易被發現的、在桌子下面運轉的“給個面子”,又有多少呢?

二要織密制度的籠子,消除權力的“灰色地帶”,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杜絕打“擦邊球”的行為。

莫要碍于情面“给个面子”,小心最终“丢了面子”

魯迅在《說“面子”》中寫道:面子“是中國人的精神綱領,只要抓住這個,就像二十四年前的拔住了辮子一樣,全身都跟著走動了。”中國是熟人社會,面子文化是我們時常要面對的人性課題,也是考驗檢驗公職人員、領導幹部的“人情關”。

對於手握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來說,在全面依法治國的今天,我們要有法治思維,要倡導、習慣、遵循依法辦事,不加塞,不逾矩,不求別人給面子;要心有戒尺,心存敬畏,千萬不要枉法弄權“給面子”。你給了別人面子,回過頭來法紀可不會給你任何“面子”。(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徐仁杰、關桂峰)

莫要碍于情面“给个面子”,小心最终“丢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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