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買凶“殺父”密謀中即被捕,檢察機關不批捕後為她辦了這場訓誡會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付雷 記者 劉瀏)15歲的女孩孫某7歲時從祖父母處回到父母身邊生活,因不堪其父親長期採用暴力打罵方式逼迫學習,於2020年1月在網上發貼,欲僱兇殺死其父親,男子倪某回應稱支付80萬元可以代辦。2020年2月17日孫某至蘇州吳江與倪某見面約談。因無力支付佣金,孫某與倪某商議假裝被綁架向其父親索要100萬元,並提出如果其父親同意支付100萬就放棄殺人計劃。二人在某賓館房間商議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少女买凶“杀父”密谋中即被捕,检察机关不批捕后为她办了这场训诫会

檢察官認為,孫某的行為處於犯罪預備的準備階段,且殺人的主觀故意搖擺不定,綜合考慮其未成年人身份和家庭遭遇,認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於2020年3月13日以不構成故意殺人罪不批准逮捕孫某。

為了教育挽救孫某,紓解其扭曲的心理狀態,幫助其重建家庭成長環境,檢察官先期與孫某的父母、祖父母進行了溝通,決定為孫某舉辦一場不捕訓誡會,對孫某的偏差行為及孫某父親的家暴行為進行雙向訓誡教育。

這一場訓誡教育對未成年人孫某非常特殊,當天其母親剛剛產下第二胎。檢察官、辦案民警、心理諮詢師分別作了訓誡發言,從法理、心理等角度分析了孫某行為的危險度和孫某父親家暴行為的危害性;通過視頻連線,孫某父親、母親聽取了訓誡並當場作了檢討與承諾,當孫某父母在視頻裡向孫某舉起剛出生的小妹妹時,孫某本人也第一次向父母與祖父母袒露了內心世界,祖孫三代人在現場與視頻中盡情流淚,痛悔自己的過錯與失誤。雖然訓誡會只是給孫某的冰封狀態打開了一道縫隙,但通過這場儀式,孫某人生中第一次重大心理危機已經度過。

孔子說:博學於文,約之以禮。在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過程中,儀式絕不是可有可無的作秀,檢察訓誡會,也不是批鬥會,它是未成年人案件承辦檢察官大量、細緻的調查與審查工作的集中體現,傳達的是法律的威嚴、未成年人檢察的溫度。對涉罪未成年人而言,它是精神的洗禮,是心靈的解脫,象徵著得到了應有的關注、督促與扶助;它是墜落的結束,是攀登的開始,象徵著一場莊重的人生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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