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


為堅決有效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市發生和擴散,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省、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級應急響應要求,現就我市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2日後從湖北來凌(或途經)和去過湖北後回凌的所有人員,請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區)或酒店賓館做好信息登記,檢測體溫。有發熱、咳嗽、呼吸道感染症狀、其他明顯不適症狀的人員,必須由120救護車轉運至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告知醫生湖北旅居史。沒有疑似症狀的人員,自我隔離觀察不少於14天,每天要主動向村(社區)、酒店賓館告知體溫情況,避免外出。

二、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暫時取消全市旅遊經營活動,相關旅行社、賓館酒店依法依規做好退團退費,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果蔬批發市場、花卉市場、定點屠宰場、生活用品超市(含大商場內超市)、藥店可正常開展經營活動,但必須加強監管,設置體溫監測點,並嚴格對運輸車輛進行消毒,同時規範經營行為,對藉機壓價損害農民利益或藉機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將嚴肅處理。

四、取消全市集市、城區早市、集會、展會活動等;全市歌舞娛樂場所、網吧、圖書館、文化館、麻將廳、電影院等室內文化娛樂場所及室內景區、游泳館、健身房等暫停對外開放;停止聚餐等集聚性活動,全市餐飲服務型企業暫停營業;住宿企業在現有住宿人員基礎上,禁止再新接納旅客入住;停辦各種類型補習班、民間節慶活動、民間各時間節點祝壽活動等;停止大型人才招聘會;停運市內、縣際公共交通;室外景區、公園等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要好做全面清潔消毒。

五、全市所有車站等交通樞紐均要設立留驗站,配備必要人員、設備和設施,制定留驗預案。留驗站重點加強對湖北入凌人員的體溫檢測,做好健康登記,對檢測發現有疑似症狀的人員,實施臨時隔離留驗觀察,並向衛生健康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移交。

六、廣大市民和來凌人員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強個人防護,減少探親訪友和到人員密集的地方,如果到公共場所務必戴口罩,同時要認識旅行風險,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區旅遊和居住。主動配合當地醫療機構、疾控中心做好隔離觀察和追蹤排查工作,對刻意隱瞞、拒不配合造成後果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公安部門對不配合者將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七、零售藥店、個體診所的工作人員,對因發熱、咳嗽前來購買藥品或就診者,要詳細詢問、瞭解情況,並建議患者及時到醫院就診。

八、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單位)的一線工作人員,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藥店、超市等密切接觸服務對象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戴口罩上崗,採取其他必要的防護措施;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顧客配戴口罩後方可進入。

九、鼓勵群眾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進行監督,如發現近期從湖北來凌和去過湖北後回凌的人員,都有義務進行報告。

十、所有正常生產的企業要保證生產車間、職工食堂的消毒防護措施,建立與生產規模相應的防控機制,確保從業人員衛生防護措施到位,對於春節期間已停產企業儘量延長假期,謹慎開工。

十一、嚴格開展動物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工作,特別是人畜共患病的檢查和無害化處理工作,阻斷與人密切接觸的動物傳染病的傳播途徑。

十二、請廣大市民通過官方渠道瞭解疫情信息,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監督舉報電話:白天 0421—6823540

夜間 0421—6823059

凌源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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