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竣工驗收的要求與實施

1.竣工驗收必備文件

(1)按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施工內容已經施工完畢。驗收規範及質量驗收標準。主管部門審批、修改、調整的文件。

(2)有完整並經核定的工程竣工資料。

(3)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署確認的工程質量合格文件。

(4)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和構配件的進場證明及現場檢驗報告。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2.竣工驗收的條件

二級建造師:竣工驗收的要求與實施

(1)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和公用設施,基本按設計文件要求建成,能夠滿足生產或使用的需要。

(2)生產性項目的主要工藝設備及配套設施,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或試運行合格),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文件中規定的合格產品。

(3)環境保護、消防、勞動安全衛生符合規定。

(4)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報告,並經批准。

(5)建設項目的檔案資料齊全、完整,符合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規定。

3. 下列建設項目(工程),應及時辦理竣工驗收

(1)有的建設項目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標準,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

(2)有的項目投產初期一時不能達到設計能力所規定的產量。

(3)有些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已形成部分生產能力或實際上生產方面已經使用。

4.竣工資料的移交

(1)竣工工程技術資料

1)工程前期及竣工文件材料。

2)工程項目合格證,施工試驗報告。

3)施工記錄資料。包括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單、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定位放線記錄;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及記錄;特種設備安裝檢驗及驗收檢驗報告;分項工程使用功能檢測記錄等。

4)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5)竣工圖:項目竣工圖是項目竣工驗收,以及項目今後進行維修、改擴建等的重要依據;必須真實、準確地反映項目竣工時全部實際情況;要做到圖物相符、技術數據可靠;應堅持核校審的制度,簽字手續完備,加蓋竣工圖章,整理符合檔案管理的要求。

(2)竣工資料的移交

1)各有關單位(包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建立的工程技術檔案。

2)凡是列入技術檔案的技術文件、資料,都必須經有關技術負責人正式審定。所有的資料文件都必須如實反映工程實施的實際情況,工程技術檔案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遺失損壞,技術資料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規範》CB/T 50328- 2014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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