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從稅賦變化解讀大唐王朝興衰

唐王朝自興盛以至衰亡,經歷290年。在前期124年中,封建統治者承隋之弊,政尚清簡,納諫用人,輕徭薄賦,綏撫親附,人民生活由動亂趨於安定,從而促使社會經濟繁榮發展,出現國家財賦比較盈足的局面。但自玄宗天寶年開始至憲宗元和15年的79年間,承盛世餘緒,晏安耽毒,朝政失理,佞臣附幸,地方跋扈,變亂四起,賦役繁興,人民逃亡流徙,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破壞,國家財賦處於收不抵支極為睏乏的境地。

“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從稅賦變化解讀大唐王朝興衰

轉入穆宗至昭宣帝的後期八十七年,更因宦官與士族間權力鬥爭不已,地方割據勢力坐大,中央權力旁落,賦稅更為苛濫,社會經濟走向崩潰,終於在農民起義浪潮中衰亡。可以說,有唐一代,它的賦稅制度的變革與起落,始終是隨著政治狀祝的好壞而轉移變化的。

柳宗元是唐代著名的文學家,他生於唐中葉安史亂後的憂患之世,從政期間,即抱興利除弊,變革腐政之志,曾參與順宗時王叔文集團進行的“永貞革新”。貶官流徙後,在詩文中對唐中期出現的弊政和賦稅苛虐所造成的民生疾苦情狀,多有抒發。從其詩文中、更為後人揭示了賦稅必須寄重於治政,致意於民生之理,而唐代賦稅之所以初平終亂,大抵亦緣因於此。這裡就讀後幾點隨想,歸結唐代賦稅稱平稱亂的原因所在。

“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從稅賦變化解讀大唐王朝興衰

隨想一:治政重在養生,治賦重在安民

賦稅和兵役(包括勞役),是歷代封建王朝統治賴以維持而作為治政要略的兩大基礎。封建經濟的根本在於農業,唐初百餘年盛世的出現,除了政尚寬簡等外,主要是實施“均田法”,使民有可耕之田,大量荒地得到墾種,和推行“租庸調製”,在編造人丁戶籍基礎上,較合理地規定賦役負擔,使政府有可靠的財力來源。重視農業生產,減輕民力負擔,社會經濟就得以穩定發展,加上統治者能以戒奢崇儉列為《帝範》,國家財力也就出現盈足局面。

但是,中期後情況變了。統治者在蓄積殷富的陶醉下,不能“慎終如始”以至治安則驕侈生,驕侈則危亡至,權力下移,變亂踵起,募兵擴增,賦役加重,人戶離散,農業經濟惡化。在官吏逼索賦稅刻剝下,農民生計無著。這些情況,在柳宗元的詩文中都作了深刻的揭露。農民們終年累月的勞作,得到的是“盡輸助賦役,聊就空舍眠”“蠶絲盡輸稅,機抒空倚壁”

等了無遺存的悲慘結局。

“與吾祖居者,今其室十無一焉,與吾父居者,今其室一無二三焉。與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無四五焉。非死則徙爾”

“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從稅賦變化解讀大唐王朝興衰

柳宗元《捕蛇者說》一文中的捕蛇者訴說:這種苛政苛徵,重賦重斂之毒已甚蛇。問題在哪裡?即在治政不重養生,治賦不重安民,不圖發展經濟,但求增賦斂稅,上焉者好煩其令,不問財源培養,下焉者借旨逼索,不顧民力負擔。出現

“官命促爾耕,勖爾植,督爾薐,繰而緒,早織而縷,字而幼孩,遂爾雞豚,鳴鼓而聚之,擊木而召之”

種種唯恐羅掘不足的苛繁督責現象,政失養生治平之道,賦去安民生財之源,禍亂自然產生。柳宗元的這些詩文,說明作為封建治政要略基礎的賦役制度,在統治機體腐朽性日益暴露中,已經走上了絕途。

“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從稅賦變化解讀大唐王朝興衰

隨想二:只有變革政治,才能變革賦稅

國家賦稅制度因勢異情變而須作相應的變革,它既須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更須合乎安定統一政局的要求,後者更是其能否取得變革成效的前提條件。唐初一百幾十年中,鑑於隋末重奢重賦之失,務以撫輯流亡休養生息、輕賦治安復甦社會經濟為重。統治集團內部雖也有權力爭奪,但基本上是求治求安,並在“中國既安,四夷自服”下擴大了疆土,出現了盛世。一個安定統一的政治局面,是“租庸調製”得以較持久推行的重要前提。

“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從稅賦變化解讀大唐王朝興衰

大唐朝政圖

安史之亂後,皇帝荒政,潘鎮擅權,官員貪賄公行,中央權力被分割了,雖然創立了鹽茶榷徵,推行“兩稅法”變革賦稅舊制,更興舉了一些工商雜稅,力圖擺脫財政困境,然而,最終成為苛斂之政,賦稅增繁,財政困難反而加劇。原因何在?用柳宗元在《封建論》中ー句話,是“失在於政,不在於制”。針對唐王朝當時的情況,他認為制亂為治的根本是“善制兵,謹擇守”,也就是首先制兵擇守,解決潘鎮擁兵自重和朝廷中吏治不振,斂財阿佞的風氣,輔之以“去貪賄,平徵賦”,禁絕貪賄營私之途,廢除苛雜擾民之徵,才能扭轉敗局。

“永貞革新”中,柳宗元和王叔文等人即曾採取剝奪臣官干政權力,抑制潘鎮勢力,廢罷掠奪商貨的“官市”,揭露京兆尹李實貪殘逼稅,頒令天下諸道,除正勅率稅外,禁斷各種苛什,除上供外,不得別有進奉,以及降低鹽價,免除民間欠稅和青苗錢以及任用杜佑為度支,鹽鐵轉運使,積極整理財賦等措施。這一革新,雖從治政整飭著手,然而封建政治的頑症是根深蒂固的。在頑固勢力的阻撓下歸於失敗,發起者遭到了貶徙。

“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從稅賦變化解讀大唐王朝興衰

永貞革新圖

從而也說明了國家的賦稅總是從屬於政治,治政混亂,賦稅整頓難期有成,而變革政治,往往涉及封建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在事權分散不能集中統一領導下,施行賦稅變革,即令定有善制,也難免在各種掣肘中,遭到失敗。“兩稅法”如此,“永貞革新”更如此。唐中期後政弊賦亂的愈演愈烈,其癥結也不外乎於此。

隨想三:徵取賦稅當以“富庶且教為大任”

賦稅作為一種強制性的徵收,是國家產生後必然的產物,為了維護階級統治的需要,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賦稅徵收範圍也必然日益擴大。徵取賦稅的目的究竟是為了什麼?從歷來封建王朝來看,不外乎為君為民兩條途徑,為君也就是為封建統治者服務,或用於豢養大批皇室官僚貴族,或用於黷武用兵擴張強權勢力,或用於帝王宮室奢修私慾需要。

“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從稅賦變化解讀大唐王朝興衰

大唐宮殿圖

為民則必重視社會經濟穩定發展,重視人民生活安定富裕,重視民力負擔的均平合理。唐王朝由前期之盛,轉而為中期之衰,到後期之亡,從賦稅徵收的變化來看,是從較重視為民而逆向於為君的必然結果。

柳宗元在《答元饒州政理書》中,正是就徵取賦稅目的,針對時弊,提出了“不唯充賦稅養祿秩而已,當以富庶且教為大任”的看法,是富民之政還是虐民之政,可以說是唐代近三百年賦稅發展變化的一個分界點。如何從賦稅徵收上體現富民還是虐民?除了苛徵暴斂的種種繁雜的額外逼索不論外,主要是如何使貧富之間做到均平合理負擔。對此,他在談及政理問題中,認為元的“免貧病者,而不益富者稅”的主張,是不可取的。

“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從稅賦變化解讀大唐王朝興衰

柳宗元談治世圖

它只有在政理治平之世,或尚可以,而當政弊賦亂之時,已是“貧者無貲以求於吏,所謂有貧之實,而不得貧之名(指官吏地主豪富們將賦稅負擔強加在貧者身上)”而“富者操其贏以市於吏指以經營非份所得賄賂庫員),則無富之名,而有貧之實(通過逃避賦稅負擔而取得應屬於貧病者減兔之實)”形成了“富者愈恣橫侈泰而無所忌”的情況,仍然倡言“免貧病者,而不益富者稅”,如何能達到合理負擔?並舉列了唐王朝當時雖屢頒免賦之令,事實上受益的是地主富戶,因為“富戶可以戶獨免”,而貧苦的佃戶既不免交租服役之苦,還承受高利貸剝削,以至拾穗充飢,處處存在而無申訴之處,如此情況,又如何能達到合理負擔?

造成這種負擔不合理,根本關鍵是必須改變土地分配製度,使耕者都能得到作之田,並認真核實丁田之數,均納田稅戶賦的同時,還必須對富者徵收工商稅和財產稅,以益富者稅來抑富者財,是限制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兩條可行辦法。否則,只會擴大貧富差別。那麼如何“益富者稅”?

“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從稅賦變化解讀大唐王朝興衰

大唐盛世圖

有兩種選擇:一是

向他們徵取“市井之徵”(工商稅)和財產稅,可以按十徵一,使無害於其經營,“猶足以安其堵(居住生活)”。因為徵稅後,仍有利可圖,“雖軀之不背易也(趕他跑也不會跑)。”二是如認為徵工商稅,易有逃稅隱匿,徵財產稅,又怕“殺畜伐木”吃光用光,影響社會生產,則可退而“舍其產而唯丁田之間”即通過查實其土地農業稅。不論採取哪種辦法,最重要的則在政府要統一法制,嚴肅法紀,整頓地方基層組織力量,樹立敢碰硬、不徇私、依法辦事的作風,賦稅既得均平,“富庶且教為大任”的目的也就可以達到,政理賦平,自然可期。充分抒發了國家治亂與賦稅均平相互關聯的重要思想。

政理則賦平,政弊則賦亂,揭示了唐王朝賦稅興革演變的一條軌跡,也為後世封建王朝賦稅繁簡輕重轉易不常,提出一條可供探索的規律。

柳宗元《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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