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法律制度-不光男人可以休妻,女人也可以主動提出離婚

古代婚姻法律制度-不光男人可以休妻,女人也可以主動提出離婚

最先來說一下宋代女人是可以主動提出離婚的哦,這可謂是破天荒。

宋代經濟發達,然而婚姻制度也達到了高峰。宋代婦女的離婚權有所擴大,這表現在:或因丈夫犯法,或因丈夫病不堪生活,妻子可以提出離婚。此外還規定:“丈夫外出三年不歸者,其妻可改嫁。”宋代婚姻制度主要承襲唐代,有較大發展的就是制定了大量有關婚姻禮儀的制度。

其實,古代的離婚形式常見的有三種:休妻、和離、義絕

先說一下什麼是休妻。休妻就舊指離棄妻子。在古代要達到七個條件其中的一條,丈夫或其家族才能休妻,這七條也叫七出或七棄。七出記載於漢代的《大戴禮記》,具體是:

1.不順父母、2.無子、3.淫、4.妒、5.有惡疾、6.口多言、7.竊盜

另外還有三不去,用以規定丈夫不得任意要求與妻子離婚(即休妻),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妻子不被任意休掉。這三種情況是:

1.有所取無所歸——指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則無家可歸。

2.與更三年喪——指妻子曾替丈夫的父母服喪三年。

3.前貧賤後富貴——指丈夫娶妻的時候貧賤,但後來發達富貴了。

古代婚姻法律制度-不光男人可以休妻,女人也可以主動提出離婚

和離是一種夫妻雙方不相安諧而自願離婚的形式。相當與現在的協議離婚。

義絕是一種夫妻有一方對對方一定範圍內的親屬有毆、殺、奸等行為而被強制離婚的形式。

最後,還有嫁妝的問題,和唐代一樣,宋代對女子的權利也是較寬容的,女子出嫁後,所帶的嫁妝,不屬於夫家的家族財產,這說明宋朝時妻子在家庭中,對自己的嫁妝也享有一定的支配權,甚至有不少婦女帶著嫁妝改嫁的現象出現。

你們對古代婚姻制度怎們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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