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趣雲消息:個人公益捐款100%免徵個稅?

聽說,個人捐款全都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

薪趣雲消息:個人公益捐款100%免徵個稅?

是的。但有個條件,必須是捐贈給紅十字事業等幾種特定事業的捐款,其餘事項均為限額應納稅額的30%予以免徵。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這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第七次修正:個人公益捐贈稅前扣除比例直接寫入稅法中,上升為法律的基本規定。

具體如下,為了支持公益事業的發展,貫徹落實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款“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的公益捐贈稅收優惠政策,2019年12月3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對個人公益捐贈支出稅前扣除各項規則進行明確。

在我國(實際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亦如此),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捐贈支出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方可稅前扣除。

目的是為了

支持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

稅法設置扣除比例

捐贈支出稅前扣除設定天花板

我國除了紅十字事業等特殊項目實行全額扣除外,普遍採用比例限額扣除。個人公益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比例為應納稅所得額的30%,超出部分不跨年。比如對中國紅十字事業、農村義務教育事業、中國殘疾人事業等進行捐贈,可以全額扣除,一般性公益捐贈稅前扣除為應納稅所得額30%。

捐贈通過特定中間機構

通過慈善機構來接受公益捐贈並按照公開透明原則高效使用,不僅更有利於稅收管理,某種程度上也宣傳了捐贈行為,有利於捐贈人社會責任形象的建立。中間機構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等國家機關,另一類具有稅前扣除資格公益性社會團體。按照現行機制,財政、稅務和民政部門將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規定,每年對符合公益性社會團體條件的社會組織聯合發佈公告,明確其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舉個例子,比如張三2019年度工資薪金收入為40萬元,按照國家規定減除一般免徵稅額6萬元,三險一金繳納3萬元,專項附加扣除(若填寫)扣除5萬元。張三想捐贈5萬元,那麼向已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基金會捐贈的優勢是捐贈後稅後所得要多10000元,具體對比如下:

薪趣雲消息:個人公益捐款100%免徵個稅?

說明:未捐贈:表示張三沒有捐贈支出;非公益捐贈:表示張三捐了款,但接受捐贈款項的機構不具有稅前扣除資格;公益捐贈:表示張三通過具備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捐款。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捐贈前應納稅所得額-允許公益捐贈支出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果想參與支持公益事業,捐贈金額部分就免除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可以理解為,相當於用交國家稅款的錢支持了公益事業。但前提一定要是捐贈給具備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

當捐贈人的捐贈行為滿足公益捐贈稅前扣除制度的三個條件的時,允許捐贈人在計算所得稅時扣除,國家以稅款參與公益配捐;反之,相當於捐贈人用稅後所得捐贈。

凡向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捐款的,我們統一向捐款方開具財政部統一監製的捐贈專用收據,捐款方依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稅收優惠;捐贈1萬元(含)以上,由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頒發捐贈證書;捐贈10萬元(含)以上,由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頒發捐贈紀念牌;捐贈100萬元(含)以上可以安排捐贈儀式和新聞發佈會;依據捐贈數量和中國紅十字會相關規定,可由中國紅十字會或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領導為捐贈企業或個人頒發中國紅十字會勳章、中國紅十字博愛獎章及中國紅十字人道服務獎章等榮譽;用於支持紅十字事業的捐贈,企業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全額扣除。

(1) 凡向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捐款的,我們統一向捐款方開具財政部統一監製的捐贈專用收據,捐款方依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稅收優惠;

(2) 捐贈1萬元(含)以上,由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頒發捐贈證書;

(3) 捐贈10萬元(含)以上,由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頒發捐贈紀念牌;

(4) 捐贈100萬元(含)以上可以安排捐贈儀式和新聞發佈會;

(5) 依據捐贈數量和中國紅十字會相關規定,可由中國紅十字會或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領導為捐贈企業或個人頒發中國紅十字會勳章、中國紅十字博愛獎章及中國紅十字人道服務獎章等榮譽;

(6) 用於支持紅十字事業的捐贈,企業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全額扣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