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公示通告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有關規定和《中衛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全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經各縣(區)經濟普查辦公室和市經濟普查辦公室有關部門推薦評選,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對擬表彰的市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4月1日至4月8日(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有舉報擬表彰單位或個人存在不符合評選條件的,可採取寫信、打電話或來訪方式向市經普辦反映。經調查核實,如果擬表彰單位或個人存在影響評選情況的,將取消先進資格。
來信舉報請寄:中衛市行政中心5樓東市經普辦收,郵編:755000。
舉報電話:0955-7068653
附件:
1.中衛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
2.中衛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個人
中衛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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