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獨生女兒上了大學,我就必須要做好當丈人的準備「心跳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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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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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一家人的證明

絕大部分七零後都經歷過國家重要的改革歷程,不知不覺到了中年,可以說這些年風風雨雨,經歷異常豐富,但是一切皆可放下,也無法放下獨生女兒的一切。在40歲和50歲之間徘徊,是個異常尷尬的年齡,人生的大起大落慢慢的進入平常的和風細雨,基本定局的生活已經沒有多少奢望。雖然二胎放開了,除了極少的夫妻,大家都不約而同的選擇了不生或者無法生,於是獨生子女成為唯一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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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基礎工程

人生是需要準備的,將來年老後和誰一起生活就成為一個人生命題,卻不是個選擇題,因為我們只有一個兒子或者女兒。六零後的經歷和現實就是參照,因為傳統的撕裂從那個時候已經開始,多出的十年讓七零後觸目驚心。他們比起我們還有一個優勢,可以選擇和父母在一起,因為白髮社會剛剛開始,最起碼隨著國人平均壽命的延長,送走了父母,自己也時日不多。70後則面對的形勢更為嚴峻,基本上都是姊妹裡最小的孩子,能陪伴父母的日子更短,晚年和子女在一起的日子更長。

城鎮化讓更多的人湧入到城市,房價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因為有更多的人剛需,農村的走進了鄉鎮,鄉鎮的走進了縣城,縣城的走進了城市,城市的向中心城市湧入,中心城市的向特大城市邁進,這是不爭的事實。在失去獨善其身的可能後,更多的人只有隨波逐流。故鄉越來越遙遠,闖蕩多年回去已經沒有可能,除了一院老屋和回憶,剩下的都是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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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回憶

離自己越來越遠的獨生子女,讓自己越來越陌生的故鄉,歸宿在哪?歸途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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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的坐騎

“自從獨生女兒考上大學,我就開始考慮慢慢做好當丈人的準備。”一次酒局,其中一個同學這樣說。

“我沒有準備,就是等死。”另一個同學接過話題說:“你看我好容易欠債買了房子,收入剛剛夠生活費,孩子上了大學還得借新債供,爹媽老了也得顧及,實在沒有更多的錢留給自己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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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農村的初心

氣氛越來越沉重,每次談到這個話題都如此。前面說話的同學兩口子都是公務員,退休後養老金沒有問題,醫療保障也沒有問題,享受了福利分房,早就把房子賣了換成了最新的電梯房,沒有負債,還有存款準備給女兒大學畢業後購房付首付,雖然有壓力,但壓力相對比較小。後面說話的同學有一個兒子也在上大學,兩口子都下崗多年,他當保安,老婆賣早點,日子過得緊吧,負債也多一點,每次孩子開學都要開口向同學們張嘴借錢交學費,真的沒有錢給自己準備養老之類的。小時候一起玩大,長大後都在縣城生活的我們每次談到北京的房價,都會感到沉重,表面看起來每平方几萬的房價與我們無關,但似乎又很有關係,萬一孩子畢業了想留在北京,我們從20歲工作到現在不吃不喝也湊不夠首付,我們在大西北的一套房子也比不上北京一個衛生間的價值。你說北京房價即使和我們無關,也會給心頭帶來壓力。作為農民的子女,我們的父母沒有養老金,幸虧子女多,裡面總有一個經濟情況好的能多擔待一點,養兒防老是傳統,孝敬父母是責任。而我們的傳統在何方?孩子大學畢業就要留在大城市,找工作,萬一工作不好連租房子的錢都沒有,更別說買房子,實在不行回到我們跟前,社會資源有限,越小的地方越是熟人社會,沒有相當的社會關係就業的競爭壓力會更殘酷,反正我們幾個孩提之交都沒有能力安排好自己的孩子,就幻想把孩子培養成材靠他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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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走過路的夥伴

“等我家丫頭畢業,我的父母都80歲了,我也50多歲,還能夠工作幾年。等父母都去世了,我們兩口子就住在這個小縣城裡,最起碼這裡我們熟悉,不想跟著孩子流浪。”我說:“我們自己交養老保險,再過幾年老伴就退休了,可以有點退休工資,最起碼飯錢夠吧。等我退休,還有十幾年,也能有點退休金,這就是未來的保障。我一直想努力一點,丫頭畢業後有了工作,有了對象,就給他們首付買個房子,我們呢,也在同一家屬院買個房子,離女兒近點。女兒在哪裡,我們將來有一段時間也會在哪裡。錢不夠怎麼辦?把自己收藏的字畫,古董都賣了或許夠。”

聽我說完,大家哈哈大笑,調侃道:“你還指望女婿養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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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的時候的選擇之一

是呀,我能指望女婿養老嗎?婚姻法規定,女婿沒有給我養老的義務,只有我家丫頭有。在我們的觀念裡,兒子才是養老的保障。我就很奇怪當年計劃生育政策裡宣傳的那句“養兒養女都一樣,少生快富奔小康”是哪個腦殘提出來的?當年的我怎麼就相信了?法律都規定了,傳統也是如此,依照目前的網絡調查結論99%的女婿不願意給丈人丈母養老,不是孩子不孝順,是因為丈人丈母住在家裡,自己的父母住哪裡?一大家子擠在一個小房子裡,沒有個人空間,沒有家庭空間,整天雞毛蒜皮子之類的矛盾,怎麼會有幸福可言?作為獨生子女父母的一方,總得有一家做出犧牲,退出影響兒女生活的選擇,不讓孩子們為難或者爭爭吵吵。

回不去的故鄉,都離開了幾十年的故鄉沒有我們的立錐之地;現在的居所,是可以養老的,但解決不了與兒女聚少離多的痛楚;去養老院,那點退休金不夠,兒女面臨的問題很多,個人所得稅中專項扣除父母總共每月是2000元,女兒依照這個數字即使能拿出來,她的小日子怎麼過?女婿能心甘情願讓夫妻共同財產支出這一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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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不可以這樣處理

問題太多,想想頭都疼。我覺得既然是法制社會,經濟社會,就不能全憑道德良心去調解(萬一調解失敗的話目前沒有萬全之策),這個賬永遠也算不清楚。兒女是應該獨立,如果大學畢業,所有從老人這邊拿的錢都應該有法律依據-----借條(永遠無息的借條)。孩子們結婚,買房子,雙方父母都應該明確彼此出了多少錢,這些都是小兩口借的共同債務,將來父母沒有能力自己照顧自己的時候,例如疾病住院等孩子們應該依照當初的金額償還,也可以一點一點的還回來。這樣有一本明確的帳不會讓彼此覺得誰佔便宜誰吃虧,即使萬一孩子們過不到一起,也可以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不要因轉移財產或者算不清楚彼此痛苦記恨多年。是的,國人都講究含蓄,不願意赤裸裸的把這些說出來,但把賬算清楚(我絕對相信即使沒算清楚每個人心裡都有一本賬)比較合適,雖然一家人不說兩家話,公公婆婆,丈人丈母本來就不是一家人,孩子們是一家人,當需要晚輩盡義務的時候,晚輩首先應該把成家後或者為了成家搜刮(沒有其他意思,房價高企,一般都是親家雙方家庭的全部)老人的錢還回來解決當前的問題,很多人這個時候就會談工資之類的付出,在談這個之前,請將父母養育兒女付出的工資算上才行,這些都是義務,不僅是法律規定的,也是道德要求的,無法用價值來衡量的就不要算。很多父母把自己的財產當初就贈予了孩子,這是不對的,因為沒有相應的約束,很多人一直為房本上寫誰的名字爭論不休,我覺得如果依照這樣的辦法,寫誰的名字又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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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了家,我的位置在哪裡?

我們這裡有一句老話說“女婿借了丈人的錢,羊吃了路邊的田”,意思是借了就借了,又不用打借條,不還就不還,因為有女兒在的因素,沒辦法。我還是堅持與時俱進,既然傳統道德的約束已經撕裂你,我們就要用法治的眼光去嘗試解決新的問題,家庭治理引入法制化,才是解決新的矛盾的基礎。最後想問已經準備當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的七零後,你們做好了當公公、公婆、丈人、丈母的準備了嗎?六零後面臨的問題不能再延續到我們的身上,我們必須面臨並解決獨生子女如何對待我們的問題,對待我們老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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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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