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有對錯嗎?父母該不該插手子女的婚姻?

tuoshan


現實生活中因為父母插手造成的婚姻悲劇太多太多。說幾個典型的吧。小喬一個美麗自強的姑娘,在北京發展了幾年,有了穩定的生意,也有了意中人。

父母知道後不遠萬里追到北京,硬是拆散了女兒和她的戀人,把女兒從北京拽了回來。理由是家裡兩個女兒,要給這個女兒招上門女婿給他們養老。

卻不過父母,小喬匆匆嫁給了父母選擇的對象,小夥子是國企的工程師,長的也帥。看似還不錯,可小喬不愛呀。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沒有幾年就離了婚。父母這才傻了眼,從此再不敢管女兒的婚事了。

我哥們的女兒,人長的漂亮,工作又好,就是有點輕度殘疾。在工作中有個小夥愛上了女兒,表面上看沒有女兒條件好。

哥們知道後堅決反對,這時女兒己經懷孕了,男方來提親,哥們把人家趕了出去,又採取強硬措施逼女兒做了人流。女兒當即瘋了。

現在神經已經不正常了,勉強工作每年要住兩回醫院。現在己經快40了,再也沒有嫁人。哥們真是悔斷了腸子。真的,有時和哥們聊天,感覺他也不太正常了。

所以說父母只能提出一些參考性的意見,不能過你幹予兒女們的婚事,否則造成的後果只有自已承擔了。個人觀點,歡迎點評關注。


江湖上人1980


男女雙方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互相產生了感情,這是沒有對與錯之分的。

但是我個人認為,為了雙方能天長地久,過幸福美滿未來的新生活,雙方也應該從實際出發,當今社會時興姐弟戀,女方年齡不要大於男方三歲之內,較合適能走向白頭偕老。

現實生活中憑一時衝動,不考慮後果,年齡相差懸殊,天長月久是走不到盡頭的。

父母確實不能插手兒女婚姻,更不能強行阻止,但父母都是過來之人,見多識廣有豐富的生活和工作經驗,以及社會閱歷。

父母對兒女的關心愛護,是真心誠意,絲豪沒有半點虛假,我個人認為,父母向兒女們提出一些意見,供兒女們參考,我認為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不知大家怎麼看,可發表不同意見作共探討,不當請指教。


靠山4


1、戀愛自由,感情無對錯。你不能說父母反對無效,父母話,須靜聽,他們的火眼金睛都是為你好,給你把把關,你要做得就是靜下心來,聽他們反對的理由。2、父母也會有走眼的時候,我們不要急著驗證自己的對,把這一切交給時間,讓時間的神奇為你證明。


愛情麻辣燙之愛情百味


看到這個標題,我想起了今天剛看到的一個採訪。

被採訪對象是一對夫妻,男30歲,女55歲,雙方結婚4年,在陌生的城市打拼。之所以去陌生城市,就是怕熟悉環境裡的那些人對他們指指點點。

他們的壓力不來自於外人,而來自於親人。

男人的父母因此和他斷絕親子關係,女人的女兒出嫁了,倒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這個和自己同齡的繼父,她是無論如何也不能支持。

然而,他們就這樣頂住壓力在一起了。

後來,男人公司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看上他,並追求他,他無奈帶自己老婆來見同事,並告訴之對方,老婆才是自己相親相愛的人。

這是一例情感糾紛節目,真人真事。在敘述過程中,我們看到幾個評委語言的犀利,甚至有兩個評委還很刻薄。她們一再攻擊對方:“你媽怎麼接受,你女兒怎麼接受?”如果不是因為在錄節目,估計她們要說:“你還要臉嗎?”

是,相差25歲的忘年戀確實是極少見的,雙方都有自己的親人和社會關係,絕大多數人是不看好這段愛情的。

然而,他們既然選擇要在一起,就是他們自己的事。都是成年人了,哪怕受了傷害,或感情最終淡化,那又怎麼樣呢,畢竟愛的時候,他們是真心的。

你問:感情有對錯嗎?父母該不該插手子女的婚姻?我要誠懇地告訴你,感情沒有什麼對錯,只有愛與不愛,真愛與否。作為父母,可以提醒或建議,但不應該干涉。

當一個孩子成長為一位公民的時候,他就有能力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了。

婚姻也罷,當事人也罷,這些內容都是有變數的。他不是一座山,幾百年都在那裡,也不是太陽,每天都會升起。

人的情感和人的思想總是不停地在轉變,愛的時候是真愛,不愛的時候也是真不愛。

所以,眼光放遠些之後你會發現,哪怕當時大家眼裡的匹配男女,經年之後也不一定能保持初心,守住當初的愛情。

能讓人一個永遠愛對方的因素,不是長時間後的親情、不是婚姻裡的責任、也不是對子女的義務。

而是對一個人從心裡最大的肯定,是精神上的完美共鳴。

我愛你,不是因為我好,而是因為你好!

僅此而已!

我是初蔻,專注情感領域,如有婚姻、愛情方面諮詢,請關注並私信我,由我來為您解惑!

初蔻情感說


有。能不插手嗎?沒有生活經驗,閱過幾個人?搞不好父母上不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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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古就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傳統,自然有其道理。

《孟子·滕文公下》有云:"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

父母作為長輩,對社會的認知以及人性的考量必有其獨到之處,在婚姻大事上,父母把關或許是每個年輕人都經歷過的事情,站在父母的角度當然是希望子女過得幸福,所以插手子女婚姻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

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戀愛自由”成為了新時代年輕人對愛情及婚姻的追求,拋卻“門當戶對”、“媒妁之言”的古老傳統,當然也無可厚非,畢竟和另一半相處的舒不舒服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何況父母包辦婚姻的愛情悲劇比比皆是,也不乏父母站在利益的角度去考慮子女的婚姻,自然所帶來的後果不盡如人意。婚姻大事是關乎男女終身幸福的大事,完全拋開當事人的意願,僅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無論如何都有點包辦婚姻的嫌疑。

兩代人所處的時代背景不同,價值觀以及思想上的不同也必然導致看事看人的角度出發點不同,作為將來要組建的新家庭,父母當然是有資格提出意見的,是好是壞當事人要有自己的主見,既要盡到兒女義務,為人孝道,也要考慮伴侶的感受及對方家庭的意見,不能唯唯諾諾也切忌一時衝動頭腦發熱。

總之,愛情不講道理,孝道天經地義,各位看官,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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