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化身"白眼狼",将老人扫地出门,理直气壮:他们不配!

女儿化身"白眼狼",将老人扫地出门,理直气壮:他们不配

百善孝为先,"孝道"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是极其特殊的,哪怕在民智渐开的今天,大家要是听说某人对父母不孝顺,表面上可能无所谓,但心里肯定会各种吐槽,都觉得那人素质有问题,不值得深交。

不过亚里士多德说过,绝对的正确就是错误,有些化身"白眼狼"的子女,她们确实有难言之隐,事情很复杂。

女儿化身

女儿化身"白眼狼",将老人扫地出门,理直气壮:他们不配

"你别来烦我,赶紧走人!"当着众人的面,小娟将自己的亲生父亲拦在门外,不让他进屋。

乍一看,这是一起非常经典的不孝案例,不过根据周围邻居的描述,责任方真的很难定论。

原来小娟刚上完初中就出来打工了,不是成绩不够,而是她的父母对其不闻不问,既不给学费,也不给生活费,老人将所有的关心与爱护都给了她弟弟,重男轻女情况非常严重。

非但如此,小娟的父亲还有酒后家暴的习惯,每次都把她打得满身是伤,好几次把警察都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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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觉得,自己的长这么大,该还的早就还了(彩礼钱全被父亲拿走,一分钱嫁妆都没有),不欠父亲什么。至于养老问题,那是老人自己的事情,既然当初做得那么绝,就应该绝到底,他们不配被其赡养。

事实上,如果老人有选择余地,他可能真的不会跑来找女儿,毕竟之前断绝联系好几年了。

只不过自打他老伴看病花了40多万还没治好之后,儿媳就一直对其横鼻子竖眼,这一次也是被儿媳赶出门,这才跑到闺女家求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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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不赡养老人吗?

在这先明确一下赡养的概念:

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人在物质和经济两个方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并且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照料和扶助老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不赡养老人"确实是违法行为,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也就是说,只要父母没有特殊行为(虐待、遗弃等),子女就必须对其进行赡养,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与义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子女并不能以父母是否完美对其履行了抚养义务作为自己是否赡养老人的依据。

在这件事情中,不管是儿子、儿媳亦或是女儿,他们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其实都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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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站在道德角度,个人支持当事人的做法,毕竟儿时不关心,长大却要求赡养,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既然做不到父母该做的,那就别提那么多要求。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不孝案例"都与之类似,父母当初自己挖坑,逼得子女变成"白眼狼",这叫因果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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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安享晚年,家长要做好这些方面的内容

1)、做好示范榜样作用

现在的孩子早慧严重,别看他们年龄小,其实什么都懂,加上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如果父母言行不妥,很容易带坏孩子。

思维基础一旦打下,就算未来三观正确,若无重大打击,孩子也很难自我纠正。

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非逼着孩子去做,那么成与不成,只能交给运气去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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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要"虐待"孩子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像新闻中那种又打又骂的毕竟是少数,这里讨论的虐待,主要集中在"暴力"方面。

一是肉体暴力,也就是"棍棒教育",这种流传了上百年的教育方式,深受中国家长喜爱,然而,与它效果同样出名的是其副作用。

二是心理暴力,又被称之为"冷暴力",指父母通过语言、表情。动作等行为,对孩子进行精神压迫,专家认为,心理暴力的危害往往要比肉体暴力更加严重。

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家长还是应该以沟通为主要教育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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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观教育得跟上

文化知识只是个人能力的培养,三观才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三观不正,能力再强都得不到他人的尊重。

与此同时,三观奇葩的人,对传统美德的认知也很奇怪,他们不觉得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总会给出一堆奇葩解释,让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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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觉得,如果父母没有抚养好孩子,有没有权利要求子女赡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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