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家老舊小區加建電梯了嗎?能說說是怎麼實現的嗎?

仲夏夜晚風


買房的時侯都是市場價格商品化,有房產證,住房規劃圖,小區規劃圖,房屋類別是契約,都有市場價格,樓層都有價格差別,不能顛覆契約精神,顛覆價格體系,甚至加裝電梯後低層住房降低幾十萬都賣不出去,無人問津,變成一堆廢墟。


一是信任


你們家的老舊樓梯房加建電梯了嗎?能說說是怎麼實現的嗎?


在市中心我有一套已出租十幾年的一樓老房子,前幾天鄰居二樓張大哥(出租車司機)給我發微信,我們單元的五、六、七樓住戶已經向居委會、街道辦提出老樓加裝電梯的申請了,可能這幾天就會聯繫我,要求我在居委會提供的固定格式的,徵求業主意見的表格文件上簽字,張大哥的意見是不同意簽字加裝,他私底下徵求了本單元的四樓以下住戶,目前有五戶不同意簽字,聽到既然這麼大分歧,我當時就心安了,也就沒把這件事放在心裡。果不其然,第三天樓長(互不認識)給我打電話,央求我過去一趟籤這個字,我斷然否決了,表明我不同意加裝電梯的立場,也就是簡單的幾句話溝通,再就沒有了下文。

7月16日,我家老房子小區的居委會曲副主任電話通知我7月20日(週六)9:00到社區居委會參加我們單元加裝電梯的協調會,電話中我表明了不同意的立場,但曲主任執意讓我或我的家人參加,為了配合工作,加之我是獨立產權人,也想詳細掌握具體情況,最後同意到場。


參加這次會議,本想能見到多年不見的老鄰居,這些老鄰居可是承載了我青年時代滿滿的回憶,回想起上下班出門時一聲暖暖的問候,飯點時各家廚房飄出的煎炸香氣以及呼兒喚女的叫回家吃飯聲音,還真怕到時拉不下臉堅守住自己的立場。可是在會議桌前坐下才發現,只有一張臉我認識,就是二樓的張大哥,我問張大哥這些鄰居怎麼我都不認識?張大哥告訴我,老鄰居們基本都已經搬走了,現在這些鄰居都是後來買的二手房,也大多出租了 ,租戶素質特別差,他也有點受不了,但是沒錢搬走。因為老房出租的事宜都是我愛人打理,很久沒有過來了,因此我都不瞭解這些情況。

曲主任開會時講解了一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在國家及地方層面的具體政策情況:

1、闡述了“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原則。

2、說明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經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全體業主同意並簽訂加裝電梯協議。加裝電梯擬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徵得該專有部分業主同意。”“政府按照電梯加裝費用5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臺的補助,在市級財政承擔25%的基礎上,剩餘25%由區、鎮(街道)按比例承擔;涉及管線遷移所需費用,在市級財政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臺的補助的基礎上,區、鎮(街道)按比例保障剩餘部分。財政補助實行“事後審核、一次性撥付”。

3、電梯加裝完成後的運行電費、管理費、年檢費、維修維保費、更新改造費等由相關業主自行承擔。”

4、詳細說明了加裝電梯的具體操作流程,規劃、報建、驗收等手續,以及規劃方案和效果圖。

5、重點表述了老舊電梯房加裝電梯有利於國家和社會,促進鄰里和諧。

在會議的協商簽字階段可以說是火藥味很濃。對於強烈訴求加裝電梯的5、6、7樓層業主來說,基本採用非理性的態度,用道德綁架的方式去碾壓不想加裝電梯的業主,在協調會的最後我發表了我的看法,雖然被多次搶白和打斷:

1、加裝電梯的室外部分是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需要全單元、甚至全樓座業主簽字認可。

2、加裝電梯的室內部分(樓本體)是單元業主共有的,需要全體業主認可。我不承認什麼所謂的少數服從大多數。根據《物權法》規定精神,物權歸個人所有,不允許使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條款,從而確保個人財產不受侵犯。你無法指責低層住戶一票否決加裝電梯的要求不合理。同不同意改變現狀加裝電梯與素質及高尚、自私無關,房產作為家庭重要資產,核心利益不容侵犯。

3、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鄰里關係,給相鄰房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4、目前我們單元的老鄰居因為上樓難都搬走了,因為我們小區是學區房,目前的業主基本都是年輕人或是出租給年輕人,加建電梯的真實目的就是高樓層住戶為了房產升值。

5、我們承認人都是會老的,處於民生角度解決老人上樓難我們贊成,解決這個問題那是他自己或是他兒女的責任,有困難自己解決,我們沒有這個義務去犧牲自己的利益為他買單,更不能損害低樓層鄰居利益。

6、,老舊房本來施工標準不高,又歷經多次野蠻裝修,破壞房屋建築結構讓原本安全質量堪憂的老房拄上柺棍,既破壞小區佈局,造成樓座周圍擁堵,又產生噪音汙染,影響低層通風采光及視野,況且還阻擋及滯後了城市動遷改造。

7、居民自治存在專業性、持續性不足等短板,而生產安裝企業的免費維保並不包含電梯安全管理責任,在電梯的運行安全管理上,建議委託第三方機構管理電梯,例如物業公司,我們小區連物業費都收不齊,多年物業沒有入駐,電梯建好了靠誰去維護管理,靠樓長嗎,我聽說我們樓長只是每年過節都去居委會領取禮品,但是好作用沒有起到一點點。

8、建好的電梯成為建築的附屬結構,發生事故造成二次損失,就要由全體業主承擔了,現在軟磨硬泡撒潑耍賴的逼迫我們同意加建電梯,出了問題說好的條件到時全都成空,因為我們清楚你們缺少擔當及契約精神,我不想以後為此傷腦筋。

9、加裝電梯後,層數高的業主會把自行車、電動車上樓,樓梯間會堆放雜物,這就加大了安全隱患。

10、七樓住戶以屋頂漏水,私自加蓋一層,加重了房屋建築的安全隱患,並且加裝電梯讓其房產大幅度升值,其心可誅。我一樓我想開闢小花園,我想私建陽光房,請政府召開協調會予以協調。

10、好日子是自己爭取奮鬥來的,不是央求別人給你的,不認可一味的遷就,一味的道德碾壓來攫取自己的私利。你們在飯後養生的時間裡,我們還在工作,別人的錢也都是血汗錢,不是大風飄來的。你年輕時買高樓層住著舒服少花錢,現在老了要犧牲別人成全自己?我不要補償(何況整個協調會就沒人提及補償),若我可以隨便選擇置換倡導加建電梯的住戶的房產,我就同意簽字。當然也可以委託不動產評估單位對加建前後的房產進行評估,找差價給補償。

11、相信以後還會有什麼所謂的協調會,我已經把我的立場表明了,我不同意加建電梯,我也將不再次參加,若在沒有我簽字認可的情況下強行加建,我將委託我公司的法務部及外部律師起訴政府審批單位。


協調會解散後部分高樓層業主對我進行了言語上的人身攻擊,我都未與理會,我會繼續堅持我的原則。


仲夏夜晚風


好多人支持的理由是為了老人出行,以前買房子只圖便宜的時候你為啥就沒考慮過老人。

你是不知道老人需要什麼樣的房子,還是不知道以後你會老。

大家都清楚不過是找個理由道德綁架逼迫受貶值的低層住戶就範而已,據我所知好多是為了升值後賣個高價。

以前買步梯樓高層圖便宜,現在等著升值更佔便宜,這麼多便宜你都佔完了,低層住戶收到的損害誰來補償?


用戶5726127421140


長沙,我六樓出了七萬五,我們單元以裝好,正常使用了。


偉哥177167697


我覺得這一種浪費,超過二十年以上的磚混結構樓房,應該從新建設,不應該在浪費,框架的樓房到可以考慮適當選擇性安裝,不能大面積浪費國家資源


5587578824581


沒有,都盼著呢。別空歡喜一場!


欲計無舟


絕對不同意安電梯

1物業費會上漲,電梯維護費還必須掏錢,不掏錢別人告你,你也得掏。

2安裝前一回事,安裝後另一回事!一切口頭協議都是無效的,書面材料也未必有法律效果

3噪音問題嚴重擾民,對低層居民影響極壞!


虛心悟空


這種問題需要中國智慧!解決辦法有N種!別爭了好啦!有氣換地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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