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女人離婚會因為孩子不好嫁而拋棄,是不是都是冷血的藉口?

木木麻麻


一孔之見

不一定都是冷血的藉口,看問題要全面,羅列以下幾個觀點僅供參考

1,自己沒有能力撫養孩子

有的女人離婚後,當初她的男人是有錢的大老闆,結婚後幾乎淨身出戶,自己沒有經濟能力去撫養一個吃喝拉撒睡上學都需要花費大量金錢的孩子,不想讓孩子跟著自己吃苦跟著自己受罪,所以選擇把孩子留給父親,一方面孩子是彼此的,父親既不會對孩子做出什麼出格的事情,同時也保證了孩子以後的生活和發展,兩全其美的事情。

2,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但是孩子跟自己沒有感情

有些女人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和男方離婚了,或者婚後生活不和諧,孩子一直在這種壓抑的生活氛圍中成長,長大,跟父母的感情都比較淡薄,當離婚的時候,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思想行為活動力,所以不選擇跟著母親改嫁,屈居到別人家的屋簷下。

3,單純不想要孩子,

這或許也不是冷血吧,我們與其說不要孩子的母親冷血,那我建議在做的各位一定要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去思考一下問題的本質,母親離婚後,就會默認的貼上“二手”這樣的標籤,再次出嫁或者二婚都會受到別人異樣的眼光,再帶個孩子,那後果真的不敢想象,女人也是二婚後怕連累了孩子,所以給孩子更加舒適的環境去成長

說到底,離婚對一個家庭來說,尤其是孩子來說是致命的打擊,不僅會給孩子心理造成不可磨滅的影響,還會對孩子今後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不是有句老話說的好,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嘛~


心性王老師


是!!


花雨滿天


yes


小鳥小白


各人有各人的想法,是否冷血,評判了就有意義了?


九司撰


不能一概而論,有幾種情況,如果自己完全沒有能力負擔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放棄撫養孩子是無奈之舉;如果自己條件允許而只是不想讓孩子成為日後再找對象的絆腳石,那這樣的女人是自私的,愛自己勝過愛其他人。孩子,是上天賜予的最好禮物,拆開禮物的那刻,就要想到日後一定要珍藏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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