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事複核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然後怎麼辦?有何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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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刑事複核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複核複議案件程序規定,對於原決定認定的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據錯誤,違反法定程序,超越職權或者濫用職權的,公安機關應做出撤銷或變更原決定。


劉樹徵律師


刑事案件從公安立案、檢察院起訴、法院審判結案。途經三家執法部門,按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依法行使國家權力,打擊、懲罰犯罪,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公、檢、法三家,在辦案過程中,必須嚴格依法辦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執法者依法行使職權時,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任何人違反法律規定都應該依法追究責任。

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判,如證據不足,公、檢、法都會依法撤銷案件。為避免冤假錯案,三機關相互協調,互相制約。其中檢察機關是專門法律監督機關。

刑事案件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的,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作出無罪判決。


蒙湘牛


公安複核事實證據不實,公安警察是國家高學歷畢業出來的,法律最經通,如果證據不足亂抓人。這個文盲警察。


開心一天7912


我國的辦案原則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如果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是撤銷處罰決定。關注我,獲取更多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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