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交房即發證”!江蘇率先推廣

重大消息!!!

江蘇將在全省推廣

“交房即發證”的不動產登記模式

2020年6月起實現常態化運行

據瞭解

江蘇是目前

全國範圍內唯一整省推廣

該模式的省份

重磅!“交房即發證”!江蘇率先推廣

日前,省自然資源廳與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提升服務質量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稅務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綜合運用“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網上核稅繳稅、移動服務車、移動辦證設備等互聯網與智能化技術,走進企業、邁入社區、來到現場,為有需求、提出申請的企業和群眾在交地、交房時即開展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提升服務水平,為企業群眾辦事提供方便。在“交房(地)即發證”服務過程中,要促進各部門信息共享,加大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應用。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人才房、蘇北地區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條件的用地等納入“交房(地)即發證”範圍;除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外,鼓勵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聯動辦理水、電、氣、電視、網絡等業務。

重磅!“交房即發證”!江蘇率先推廣

什麼是“交房即發證”?

“交房(地)即發證”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項目組織交房時,在相關準備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聯動,在交房現場為提出申請的購房人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實現購房人收房同時即可領取產權證書。

什麼時候能實現?

《通知》明確了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分為“四步走”:

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縣(市、區)制定“交房(地)即發證”實施方案並報省廳備案。

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縣(市、區)做好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2020年6月起,各市、縣(市、區)全面啟動“交房(地)即發證”工作,實現常態化運行。

2020年12月,各市、縣(市、區)對“交房(地)即發證”年度工作進行總結,省廳對全省各地工作進行評估。

買房人怎麼操作?

1.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時,根據購房人需求,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申請提供“交房即發證”服務,當事人按照約定申請預告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辦理相應預告登記。

2.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積極為業主提供服務,在與購房人簽訂購房合同時,協助收集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等相關材料,並嚴格執行《江蘇省不動產登記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自開發建設的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3. 負責不動產權籍調查的單位與審核部門應安排好時間節點,提前介入,及時開展測繪、權屬調查、成果審核入庫等權籍調查工作。

4. 稅務部門提供網上核稅、繳稅功能,在登記前依法完稅;暫不具備網上核稅繳稅條件的,稅務部門在交房現場提供納稅服務。

5. 具備各項條件後,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交房活動現場,不動產登記機構根據購房人申請,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向購房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6. 鼓勵在交房即發證的同時,聯動提供水、電、氣、網絡、電視等開戶服務,方便群眾辦事。

7. 其它類型房屋的“交房即發證”服務,可參照上述流程合理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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