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已受理涉疫情案件116件

人民網上海4月3日電 (王文娟)近期受疫情影響,部分企業壓力很大,勞動關係領域不確定因素增加,上海法院有什麼措施來防範和化解勞資糾紛?今天下午,在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聞發佈會上,上海市高院副院長張斌表示,截至3月3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疫情案件116件,其中刑事案件28件,民商事案件88件,已執行完結24件。

目前,法院受理的涉疫情勞動爭議訴訟案件不多,主要原因:一是企業停工停產等導致疫情引發的勞動關係矛盾顯現還有一個過程,二是按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前置程序,不服勞動仲裁裁決再到法院訴訟,因此,相關案件時間上有一定滯後性。

但防範和化解勞資糾紛須臾不能放鬆,現階段上海法院著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訴前服務,加強訴調對接工作。一方面,進一步深化與市人社局、工會、仲裁機構、各級調解組織的溝通協作機制,引導企業和職工協商溝通,以非訟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12368訴訟服務平臺等網上訴訟服務平臺,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在線調解,儘可能以柔性化方式化解矛盾。

二、案件審判,明確三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平衡保護原則。即案件處理始終貫徹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促進企業穩定發展並重的原則,既要注重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就業,又要努力為企業生存和發展創造條件。二是堅持穩定勞動合同關係原則。在審理勞動合同解除糾紛時,堅持審慎處理原則,充分考慮疫情期間的特殊情況,經審查勞動合同有繼續履行可能的,一般不判決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堅持促進勞動合同協作履行原則。對於勞動合同履行受疫情影響的,引導當事人通過協商調整履行時間、履行地點、履行方式等方法變更勞動合同,促使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三、法院執行,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首先,對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暫時困難,但能適應市場需要、尚有發展潛力和經營價值的企業,依法慎用強制執行措施,積極促成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其次,對因處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導致融資困難、原料庫存短缺等防疫物資供應企業提出的信用修復申請,經審查有正當事由並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暫時解除對其信用懲戒,促進企業復工復產。最後,在推進復工復產的同時,我們注重體現司法人文關懷,遇到申請執行人特別是勞動者急需用錢治病等情況的,以生命健康保障為優先,不得隨意以復工復產為由損害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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