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名城:“流動紅旗”應替代“金字招牌”

歷史文化名城:“流動紅旗”應替代“金字招牌”

近日,又一批城市開始申報歷史文化名城。我國“歷史文化名城”評審始於1982年,截至目前,我國已經公佈了3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並有適當增補。目前希望能夠“榜上有名”的城市中,廈門、大連極為引人矚目。

近年來,“歷史文化名城”申報頗受關注,如何讓這個稱號名副其實也引起了不少討論。如果給已獲稱號的名城“拉一個微信群”,會發現這一百多個群成員不但涵括了中國旅遊的打卡地,而且標識著中華文明的大部分地理關鍵詞。“入群”不僅是對文物價值和文化地位的認可,而且有助於提升城市美譽度,有利於城市發展,這也就難怪各地“入群”熱情如此高漲。

我們看到,無論是申報城市,還是已“入群”的名城,不少結合各自城市發展規劃制定了申報方案和保護措施,體現出較高的整體意識。這應該與2017年至2018年開展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評估檢查,以及隨後啟動的整改有關。畢竟,名城稱號的撤銷機制健全並運轉起來後,“金字招牌”成了“流動紅旗”,對已獲稱號的城市的歷史文化保護和利用具有監督作用。

那些只重視單體建築保護而忽略周邊環境維護,讓古代的園林、樓臺淪陷於鋼筋水泥叢林;拆掉真文物、重建假古董;或者盲目地搞所謂古建築整體異地搬遷等做法,已被證明是錯誤的,正逐漸失去市場。而打著“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幌子大拆大建,甚至在古建築裡開會所、搞歌廳的行為,更是受到輿論的廣泛監督,一旦出現,不啻於老鼠過街。

進入新時代,人們的美好生活需要指引著社會發展的目標。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利用,也應該有新的氣象。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城市歷史文化保護的物質基礎更加雄厚,城市治理的理念更加先進,運行機制更加規範。同時,無論是城市的管理者和普通居民,歷史意識和文化素養都在增強,對城市功能的定位和期待也更趨科學。在今天,成為一個“城市人”,不僅意味著更寬裕的物質生活,而且包含了文化品位的訴求。同樣,今天的中國人到一座城市旅遊,已不會再震撼於現代化的高樓大廈、通衢大道,也不願意走馬觀花地在名勝古蹟擺擺POSE留個影,更不滿足於千篇一律的“美食街”、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土特產”。相反,人們更願意沉浸到城市內生的文化氛圍之中,體會別具韻味的風土人情,從一磚一瓦、晨鐘暮鼓中聆聽歷史的足音,感受文脈的傳承和湧動。

一言以蔽之,“整體性”和“原真性”,作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兩大基本原則,正得到越來越多的認同。不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能停留在器物層面,還應向精神層面拓展。也就是說,要在重視真實歷史原物並保存其歷史信息的基礎上,真正講好城市故事。毋庸置疑,每座城市在發展歷程中都會積累豐富多彩的故事,其中蘊含著豐富的歷史文化信息。歷史文化名城的核心詞是“歷史”和“文化”,而歷史感離不開時空感,文化味來源於人情味,歸根結底來自於承擔歷史進程的人及其情感和活動。如果沒有痴情的白娘子、慈悲的濟公活佛、精忠報國的嶽武穆,杭州西湖這一汪大水必將失色不少。同樣,只有瞭解北京四合院、上海石庫門裡悲歡冷暖的人間故事,我們走進這些獨具特色的空間時,才會在內心裡掀起情感波瀾。因此,遵循歷史文化脈絡,保護傳統民風民俗,建設地域文學藝術,找到自己的舞臺,講述自己的故事,展現出城市鮮明的個性和氣質。這應該成為歷史文化名城的初心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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