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為什麼喜歡送禮?

我國社會一直都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比如壓在人們頭上的三座大山:住房、教育和醫療。為什麼中國會有這麼多的問題?問題的根源在哪兒?有一些人在分析之後就認為是中國人的“情”大於“理”,也就是中國人的感性大於理性的原因。這種解釋當然太過於簡單,但也說出了國人的一個很重要的特點,重人情。在這方面,大家都喜歡拿送禮來舉例子,比如逢年過節,婚喪嫁娶的時候,中國人都非常熱衷送禮,崇尚“禮尚往來”。你送我,我回送你。但送禮真就是一個純感性的人情行為嗎?

一、什麼是“禮物”

我們先來說一下“禮物”到底是什麼。從構詞來看,禮物是由“禮”和“物”所構成,禮起源於遠古時期的祭祀活動,在祭祀中,人們除了用規範的動作、虔誠的態度向神表示崇敬和敬畏外。還將自己最有價值、最能體現對神敬意的物品(即牛、羊等犧牲)奉獻於神靈。也許從那時起,禮的含義中就開始有物質的成分,禮可以以物的形式出現,即禮物。“物”就是物質實體。但值得注意的是,從詞源上講,這個漢語詞暗示了禮物(gift)不只是物質的禮品(present),它承載著文化的規則(禮節)並牽涉到儀式。所以,無禮之物就只是物品而不是禮物。

禮物最初來源於古代戰爭中由於部落兼併而產生的納貢,也就是被征服者定期向征服者送去食物、奴隸等;以表示對征服者的服從和乞求征服者的庇護,史書中曾有因禮物送得不及時或不周到而引發戰爭的記載。如春秋時期,因楚國沒有按時向周天子送一車茅草,從而引發了中原各國聯盟大舉伐楚的戰爭。隨著社會的發展,禮物演變為不一定是實質物品,它可以是一個行為或是一件事。送禮成為了一種表意手段,禮物成為了一種符號化的象徵。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送禮?

向上天敬獻三牲和穀物

二、送禮的變化

1.古代的官場陋規

交互饋贈禮物,是人類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往內容,在重禮的中國古代社會更是如此。《禮記·曲禮上》說:“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在中國送禮文化最典型的表現領域就是官場,比如在吃喝方面,古代為官者,吃喝應酬是常態,幾成官場規則,有時甚至不吃喝不應酬,就做不了官、掌不了權。早在周代,《周禮·天官》中就有記載,“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有六牲,飲用六清,饈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這種宮廷宴會在後世因為物質的豐富而愈發繁複,最盛大的當屬每年陰曆大年初一的大朝會之後的宴飲,百官均要參加,還可以攜眷,這個古代最高規格的公款吃喝活動從周朝便已開始,直至清亡。

其他例行公事的還有新皇登基時的元會宴,改元建號時的定鼎宴,祝壽時的萬壽宴等。《漢書》中描述,西漢後期就有“吏或居官數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的混亂局面。到了《後漢書》,又有“自是選代交互,令長月易,迎新送舊,勞擾無已,或官寺空曠,無人案事”的記載,可見迎來送往、吃喝應酬,已導致行政效率嚴重低下。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此風仍盛,南朝設“迎新送故之法”,地方官上任和離任都得送禮,一般送故以三年為期,即離任後三年內,原任職所在地每年都得去送禮。各州郡甚至設置了“送故主簿”這一崗位,專職迎來送往。這一制度並沒有財政撥款,“餉饋皆百姓出”。到了明清兩朝,特別是清朝中後期,當時的官場已經形成了一整套送禮制度和文化,是一種饋贈的陋規。進入官場,只要按照這種潛規則來做,就能平平穩穩、和和氣氣地把禮送了。

陋規是晚清官場中無處不在的一種腐敗形式。陋規花樣甚多,任恆俊在《晚清官場規則研究》一書中均有大略統計,現僅舉帶有“敬”字的就有以下幾種:

別敬——也稱別儀。外省官員進京引見、請訓,離開京城時,送給京官的賄賂性禮物,一般是銀子,按官階高低數量不等。賄賂加上一個好聽的字眼,叫儀、敬,帶上了禮物的性質,送受雙方都心安理得。

冰敬——外官夏天送給京官的禮物。夏季炎熱,意使涼爽,表示敬意。

炭敬——外官冬天送給京官的禮物。冬日嚴寒,取意暖和,表示敬意。

年敬——外官過年時致送京官的禮物。

節敬——官員遇節日送給上司的禮物。

喜敬——官員在上司喜慶日子,包括生日、嫁娶、生子等,致送的禮物。

門敬——官員送給受禮官員門房或僕人的禮物,也叫跟敬、門包。沒有這種禮物,其他的禮物就送不上去。

妝敬——送給官員女性眷屬的禮物,亦稱妝儀。

文敬——送給官員家讀書公子的禮物,亦稱文儀。

比如,晚清官員張集馨在其自敘年譜《道鹹宦海見聞錄》中對各種陋規均有記載,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他補授陝西督糧道,記載道:今得此缺,向來著名,不得不普律應酬。因託龍蘭簃編修在廣東洋行借銀九千兩,九釐行息;又借包怡莊觀察千兩;又借汪衡甫同年五百兩,二分行息;江翊雲同年五百兩;又借西人項五千兩。……餘京中連買禮物數百金,共用別敬一萬七千兩。而就道盤川無幾矣。由此可見,此時官場的各種送禮與饋贈非常興盛,都成了官場習俗,如果一個人得了一個“肥缺”,必須得各種借錢,把各方的官員都得照顧到。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送禮?

炭敬:冬日裡,地方官以為京官買炭火取暖為名,向六部九司官員賄賂。

2.現代送禮的負擔

到了現在,市場經濟發展,物質極大豐富,而各種禮品也是層出不窮,不同的時間、場合、不同的人群、不同目的等等,都有各自不同的禮物。比如現在對普通百姓來說,比較典型的就是節日送禮,送禮已成為各個節日見怪不怪的現象,禮品也從最初表達心意的日常用品,發展到價值不菲的補品、健身卡、保健品等,品種五花八門,就連打開電視,“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腦白金”一類的廣告輪番轟炸你。節日禮品已成為一部分家庭的負擔,人們甚至“談節色變”,節日漸漸背離了原來的初衷。

原本喜慶、放鬆的節日緣何越來越演變成“送禮節”?其實節日送禮本身不成為問題,關鍵在於給誰送、送什麼、為什麼送、該不該送。由於傳統風俗習慣和潛規則使然,雖然很多人對節日送禮十分厭惡,但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即送禮不是出於自願,有直接或間接的“不得以”成分,或迫於情面,或跟風,或因為無禮不成事,這就不是簡單的“增進感情”,而是一種規則的脅迫了,人們對送禮越來越不堪其負。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送禮?

那麼問題來了,送禮是送“腦白金”還是“黃金酒”呢?

三、禮物不“單純”

雖然我們不喜歡“禮物”帶給我們的負擔,但是“禮物”的存在卻自有重要作用。禮物發揮著社會整合的功能,建立、鞏固和拓展了人們的社會關係。這種社會功能很多是從個體出發來實現的,從個體的角度來看,禮物具有重要的功能,一方面,它能傳達人與人之間的情誼,滿足個體的情感需要,這樣的禮物所引發的社會行動就是價值性行動或情感性行動;另一方面,它能夠幫助個體實現行動目的,個體為了實現目的而進行的禮物的流動,這樣禮物所引發的社會行動就是工具性行動。禮物的這兩種功能的劃分是一種理想類型的劃分,在現實社會中禮物的功能往往表現出混合性功能。也就是說,我們送的禮經常是既要聯繫情感,還要實現某個目的,“人情”和“目的”我們都想要。

不“單純”的不僅有“目的”,還有“規則”,古代送禮要講究禮節,現代送禮也要懂規矩。很多情況下這個規矩指的往往是潛在的規矩,即潛規則。而這種送禮的潛規則有一種對正式規則破壞的惡性循環。從送禮的人來講,送禮的目的意味著追求正式制度之外的利益,而送禮本身就意味著對正式規則之外某種潛規則的相信和崇拜。對於收禮的人,特別是官員而言,接受禮物可能演變成受賄,隨之而來的是法律的制裁和懲罰。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送禮?

送禮是送了錢還是賺了錢?

四、人們對送禮的複雜態度

人們對於送禮,一方面覺得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又覺得是一種陋規,這在人們對待送禮的態度上就能表現出來。對於送禮的態度,我們中國人的看法大體上分為接受、厭惡和中性三類,中國人較為接受“情意表達”、“人際維繫”、“以禮增情”、“尊老敬賢”等類別的表達性送禮行為,厭惡“貪汙受賄”、“以禮成事”、“行為意圖”類的工具性送禮。也就是說因為孝順父母、增進友誼而送點小禮物我們是不嫌棄的,但是別人貪汙受賄我們就不開心了。

不過,人們對待送禮的態度,不是一成不變的。很多人的口頭禪都是“生活太難了”,那這麼難的生活是不是需要點禮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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