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首部《歐洲氣候法》提案將氣候中和目標寫入法律

歐盟首部《歐洲氣候法》提案將氣候中和目標寫入法律

圖片來自原文

2020年3月4日,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發佈首部《歐洲氣候法》(European Climate Law)提案,將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的目標納入法律之中,主要通過減少排放、投資綠色技術和保護自然環境,實現整個歐盟的溫室氣體淨零排放。該法律旨在確保所有歐盟政策都為實現這一目標做出貢獻,並確保所有經濟和社會部門發揮作用。

《歐洲氣候法》的目標包括:①為所有政策以社會公平和成本有效的方式實現2050年氣候中和目標而設定長期方向。②創建一個進展監測系統,並在需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③為投資者和其他經濟參與者提供可預測性。④確保向氣候中和的轉變是不可逆的。

根據《歐洲氣候法》,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目標,即到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歐盟各機構和成員國必須在歐盟和國家層面採取必要措施以實現目標,同時考慮到促進成員國之間公平與團結的重要性。

《歐洲氣候法》包括根據現有系統,例如成員國的國家能源和氣候計劃、歐洲環境署的定期報告以及有關氣候變化及其影響的最新科學證據,跟蹤進展並採取相應行動的措施。並按照《巴黎協定》的全球盤點行動要求,每5年對進展情況進行一次審查。

《歐洲氣候法》提出了實現2050年氣候中和目標的6個必要步驟:①基於綜合影響評估,歐盟委員會將提出一個新的歐盟目標,到2030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一旦影響評估完成,將修改法律的這一部分。②到2021年6月,歐盟委員會將審查並在必要時建議修訂相關的政策工具,以實現2030年的額外減排量。③歐盟委員會建議採用2030—2050年歐盟範圍內的溫室氣體減排路徑,以便於衡量進展併為公共機構、企業和公民提供可預測性。④從2023年9月開始每5年,歐盟委員會將評估歐盟及成員國的措施是否與氣候中和目標和2030—2050年減排路徑一致。⑤歐盟委員會將有權向行動不符合氣候中和目標的成員國發布建議,而成員國將有義務考慮採取這些建議或者解釋未採取的理由。⑥成員國需要制定和實施適應戰略,以增強對氣候變化影響的抵禦能力並減少脆弱性。

《歐洲氣候法》提案已提交歐洲議會、理事會、經濟和社會委員會以及地區委員會,以按照普通立法程序進一步審議。同時,歐洲委員會正就未來的《歐洲氣候公約》(European Climate Pact)進行公眾諮詢,旨在使每個公民和利益相關者都有權利發聲和發揮作用,設計新的氣候行動、共享信息、開展基層活動以及展示解決方案。

轉載本文請註明來源及作者:中國科學院蘭州文獻情報中心《氣候變化科學動態監測快報》2020年第06期, 劉燕飛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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