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海外客户拖欠款项时如何回收?


硬核!海外客户拖欠款项时如何回收?


贸易收款一直是外贸人头疼的一个环节,在合作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及时收回款项的,当局人一定是如履薄冰,进退两难的。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为什么会出现外贸拖欠款项以及出现拖欠款项的时候如何有效应对?


为什么会出现外贸拖欠货款


很多人认为,出现外贸客户拖欠款项是客户的诚信和资金问题。


但其实这只是其中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供应商自身的管理问题,有些甚至是身为外贸人的拖延心态造成的。


外贸人的拖延心态有哪些?

认为客户欠款时间还短,不着急催


客户的欠款时间多久算长呢?一个月?三个月?还是一年?如果你认为欠款时间不长,不着急,那就很危险了。


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的客户欠5年乃至更久的债务难道是一天形成的吗?都是长年累月的拖延才导致的,一年不还就是一年的无息贷款啊,长此以往,你不急,客户更不急。

客户说会付的,再等等


不管客户欠了多长时间,每次客户说下个月还,你的回款信心就爆棚了,可现实是什么?承诺还款是信誓旦旦,收不到钱才是常态。承诺再多,到头来还是一场空,所以醒醒吧。


不好意思催,影响继续合作

对于正在合作中的客户,99% 的外贸小伙伴都害怕催款影响合作,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对于以后不合作的情况,更是不敢相象。其实与其被动等待客户可能随时抽身终止合作的可能性,不如主动放弃合作,尽快维权收款。

硬核!海外客户拖欠款项时如何回收?

合作多年的老客户了,他肯定能还


不管你承认与否,全球海外欠款委托的案子,80%都是跟老客户合作产生的欠款。

相信不少小伙伴对不了解的新客户的警惕性更高,尤其在付款方式上,一般都会坚持底线,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货款的安全性。所以若老客户拖欠,就得上点心了。


下面是作为第三方帮助卖方海外收款的流程分享:


催款阶段


No.1

订立合同

当事人与第三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并向第三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第三方代表当事人处理收款事宜。


成果:签订合同/出具授权委托书/第一阶段第三方收取咨询费用;

硬核!海外客户拖欠款项时如何回收?


No.2

事实查明

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向第三方说明事件背景并提供相关证据。最佳操作方案为,当事人向第三方出具一份事件报告书,应详尽包含此次事件各阶段的发生的具体事情,包括:债务人何时何种方式下了订单,何时完成,何时付款,何时交付货物……以及具体的来往邮件,聊天记录,书面证据等;


No.3

案件分析

第三方收到事件报告书之后,会组织专门的人员对此次事件进行分析,判断收款方案可行性等。


经第三方梳理后,与当事人确认债权金额以及主要事实依据。


此外,第三方还会查询债权人的信用以及财务状况,确认其是否具有还款能力。


成果:第三方梳理出案件重要的事实主线以及相关证据形成书面材料/提供资信调查报告及结果;

硬核!海外客户拖欠款项时如何回收?


No.4

债权催告

在第三方指导下,由当事人通过邮件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催告函催告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债务一般是指货款本金或货款本金加利息),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后续事宜已委托给第三方代为处理,告知授权范围包括货款催收等事宜,当事人应当在前述邮件中附上授权委托书。


自此,第三方取得授权,出面向对方当事人催收应收账款。


成果:向债务人发送催告邮件;


No.5

催款阶段


第三方采取的催款方式可通过邮件询问和电话沟通,内容涵盖事实核实、债权金额确认、逾期付款原因、对方经营情况、对方还款意向和抵账方案、磋商和解方案等,如邮件询问无结果,会进行电话沟通。


成果:及时向当事人披露催款的各阶段工作和结果,直至判断第一阶段已陷入僵局无法继续推进;

硬核!海外客户拖欠款项时如何回收?


二、第三方机构介入阶段

如果第三方确认债务人有还款能力或者是有意向还款,但是故意拖延或是不回复,第三方可聘请催款公司介入处理。


成果:催款公司会协助第三方使用一系列措施使得债务人出面处理和回复;

此外,第三方还可以聘请当地律师出具律师函,以强有力姿态促使对方当事人出面处理和回复。


硬核!海外客户拖欠款项时如何回收?


成果:由于第一阶段的事实查明,将以最低成本出具律师函。


三、正式法律诉讼程序阶段

1. 由团队律师成员判断本案法律适用、受理法院等情况并初步确认诉讼思路和诉讼方案。


成果:诉讼风险揭示/诉讼方案成型。

2. 当事人采纳上述诉讼方案后,由当事人委托团队律师成员或者推荐的律师正式提起民事诉讼程序。


成果:委托专业律师进入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争取最佳结果。

硬核!海外客户拖欠款项时如何回收?

呆帐处理方式:

1、折让

2、收回货物

3、处理抵押品

4、聘请专业律师处理

5、诉讼保全

6. 收购其公司股权或销售渠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