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關於優化調整技能型人才引進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0〕36號)通知要求,加快集聚技能型人才,支持我市“一基地三區”建設和企業復工復產,根據我區實際,現將紅橋區人社局落實“優化調整技能型人才引進政策”的工作內容公佈如下:
一、政策內容
“海河英才”中原技能型人才落戶條件: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工作滿1年,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工作滿3年,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週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週歲;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週歲。
調整後技能型人才落戶條件為:
(一)高等職業院校畢業、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不超過30週歲;
②具有高級職業資格或在津工作滿1年,不超過35週歲;
③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週歲;
④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週歲。
(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在津工作滿1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週歲;
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週歲;
③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週歲。
二、申報流程及申報要件
(一)申報流程
1. 申請人下載“天津公安”APP(外省市人才引進)按申報類型上傳有效證件;
2. 申請人登錄指定工作郵箱([email protected],密碼:rencai5278),查看辦理流程及申報材料;
3. 通過快遞方式將申報材料郵寄至:天津市紅橋區正融科技大廈2號樓2層“海河英才”引才窗口;
4. 聯審窗口收到申請人材料後立即打電話通知本人;
5. 確認申請人材料齊全後,按照“海河英才”辦理流程公安、教育、人社部門分別審核;
(二)申報材料
1. 高等職業院校畢業、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符合申報條件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複印件(正反兩面);
(2)技能等級證書複印件;
(3)畢業證書複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
(5)在津工作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
2.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在津工作滿1年,符合申報條件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複印件(正反兩面);
(2)技能等級證書複印件;
(3)畢業證書複印件;
(4)在津工作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
本市中專畢業生還需要提供《天津市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登記表》複印件、《天津市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登記表》複印件。
外省市中專畢業生還需提供其他佐證材料:學生檔案材料及學校主管部門的學歷證明或者省教育廳網站可查的學歷認證報告。
三、諮詢服務
1、本項政策的諮詢服務電話: 022-86515278;
2、本項政策的諮詢服務郵箱:登錄[email protected],密碼:rencai5278,查看辦理流程及申報材料。
溫馨提示:請申請人務必保證所提供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您提供真實準確的申報材料,可提高申報流程審批的效率,特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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