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就得拋棄孩子,不離婚就得自己痛苦。該怎麼辦?

九零婦女碎碎念


首先要清楚你為什麼要離婚?主要原因在對方還是自己?婚姻是不是真的已經走到盡頭無法和好?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如果真的愛孩子,靜下心來想想自己婚姻還能不能挽回,如果有一絲希望都不要放棄!

如果離婚真的不可避免,作為成年人的我們,首先要學習如何最大程度降低婚姻破碎對孩子的負面影響,要盡最大努力跟對方達成對孩子的一致認知:無論離不離婚,爸爸媽媽都是世界上最愛你的人,並且離婚跟孩子沒有一點關係。

只有讓孩子有安全感了,你離婚才能心安,對麼?加油!用自己的行動和成長,給孩子樹立一個榜樣!



英謂有理


離婚就得拋棄孩子,不離婚就得自己痛苦,真是進退兩難,魚和熊掌實在不能兼得,那就幫你分析分析:

一、先來看孩子:

1. 如果你的孩子大於12歲。

為什麼是12歲,因為12歲的孩子基本已經形成自己的個性,習慣,也有判斷是非的能有,更有自己的想法,也基本能夠獨立處理自己的事情。

這時,你的婚姻不論是哪方面的原因,總之是讓你苦不堪言,那麼你的選擇應該是離婚。先讓你解放出來,即使沒有孩子的撫養權,孩子還是你的孩子,他們都會明白你離婚的原因和帶不成他們的理由,至於能不能理解那是後話了。

而且即使你老公以後再娶,起碼不害怕孩子會遭到虐待,即使孩子們的父愛會分一半出去,但生活上不會有太大的虧待。

正常情況下,大部分孩子都會讓自己活得自在。其中也許會有一部分孩子此時出現嚴重的叛逆,但這不是大部分,只是小部分。

隨著年齡的增長,都會慢慢好轉。

如果你此時不離婚,那麼你會一直痛苦,耽誤了時間,浪費了青春年華。

2. 如果你的孩子12歲以下。

那麼如果不到萬不得已,把婚姻最遲也拖到男孩5歲左右,女孩12歲左右。

原因,依然是如果孩子太小,你們離婚,娃的身心還正處於塑造和發育期,這時如果耽誤那是一輩子的事。

常說: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爸。

寧可要討飯的娘,不要當官的爹。

如果娃太小離婚,即使後媽不壞,那又有幾個後媽會把你的還是視如己出,假如他們再有自己的孩子,即使不在生活上受虐待,也會在精神上受冷落,而此次此刻的娃都是異常的敏感,常常懷著一顆玻璃心。這都會影響他們正常的身心發展,有的甚至會影響一生。

二、再來看婚姻:

婚姻最讓人無法忍受,不想忍受的痛苦一般應來自:

1.無愛、無性或者無話。

2. 婆媳關係惡劣,老公始終站在老孃的一邊。

3.老公出軌了,讓你覺得像吃了個蒼蠅一樣噁心。

4.家庭暴力。

5.老公沾染黃賭毒。

6.老公不思進取,好吃懶做遊手好閒。

除了這些,其他的理由都不是問題,不足以讓你不離婚就覺得自己好似處在水深火熱之中,不在這裡爆發便在這裡滅亡。

本來就是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那有什麼十全十美的婚姻。

即使你放棄了這段婚姻,你就能保證下一段就是永遠的陽光燦爛,婚姻本就在於經營,如果不願經營,給你一百段婚姻,也感覺痛苦。

再即使你可以帶著孩子離婚,你就能保證你帶給孩子們的會比他們留下的更好。如果是男孩,你就能確定能把他教育好,男孩還是需要父親教育,那缺失的父愛,你怎能彌補的了。

如果是女孩,你就怎麼能保證帶著她改嫁,就不會遇到人面獸心,狼豺虎豹。

其實在孩子們的心裡,有多少大人並不知道,一個完整的家對他們來說有多麼的重要。他們有時的要求真的很低:只要能在同學面前說我爸爸媽媽怎麼樣,那就是他們最驕傲的時刻。

三、最後:還是四個字“權衡利弊”。

你的一生不是全為孩子而活,也不是全為自己而活。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且行且珍惜。

龍應臺說: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而這場難得的緣分,對孩子的教育是父母一生的重大課題,也是推脫不了的責任。

同樣,面對無法重頭再來的人生,善待自己也是必須的課題。

望都能權衡利弊,認真考慮。

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






隱塵


我是一個母親,從母親的角度來分析這件事情!

十月懷胎,每一個做媽媽的人都是非常愛孩子的!

我覺的父母的恩愛,家庭的和睦對孩子的成長來講非常重要!

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他(她)成年後會失去愛的能力,愛而不能!這是很可怕的事情!

所以離婚一定要慎重!

夫妻雙方先好好勾通,找出彼此的問題,為了孩子儘量雙方各退一步,各自改正自身的缺點,再磨合一下,畢竟結婚時是因為相愛才走到一起的!

如果夫妻實在過不下去,感情真的破裂了,那痛苦的湊合或者夫妻冷戰,對孩子的成長的確也沒有好處,

讓孩子每天生活在沒有愛的環境中,對他的身心健康也不利!

在這種情況下夫妻離婚也不一定是壞事!

但前提是夫妻雙方不要在孩子面前互相說對方的壞話,畢竟孩子是以往愛的結晶,讓他知道爸爸或媽媽都是愛他的,只是因為某種原因不能住在一起!孩子小,可以找一個善意的謊言編一個原因!成年後不妨告訴他真實的情況,那時候他也有一定的判斷力了!也能理解父母當初的決定了!

不管孩子判給誰,都不能算是一方拋棄他,拋棄這個詞對孩子的傷害將是一輩子無法彌補的!

如果是我,我一定會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哪怕就和孩子兩個人相依為命一輩子我也願意!

如果是父親一方,沒有孩子撫養權,那也要定期去看望孩子,給他父愛!

所以婚姻不是兒戲,一定要慎之又慎!



50609956212愛如潮水


我想雖然這可能大多數女人在不幸婚姻中,所遇到的共性問題。

但是,還是建議你好好想想:

一.為什麼這段婚姻讓你覺得痛苦?

那你覺得痛苦的原因是什麼:如果只說兩人感情不好,這就太籠統,具體到以下幾個方面:

1.兩人三觀不合,比如你覺得一家人帶著孩子,至少一年出去旅行一次。他覺得你整天只想著玩,浪費錢不懂過日子。

2.性格、脾氣不合:兩人總是為了生活中那些雞毛蒜皮的事情,一言不合就吵起來,生活中除了爭吵再也無話可說。

3.與他們家人有關:婆媳關係、小姑子關係還有其他七大姑八大姨的相處。等等這些原因。

有人說好的婚姻是需要經營的,不好的婚姻肯定也不只是夫妻一方的原因。

有時候我們可能只是,過份放大了婚姻中的問題。

有時候靜下心來,換個角度好好想想,你身邊那個人真的有那麼讓你痛苦嗎?

也許你們只是缺少溝通和理解,兩人之間坦誠布公的溝通一次,聽聽對方的想法,也許你會有不一樣的收穫。

二.如果離婚,孩子帶在你身邊,你可以養活孩子和你嗎?

如果你實在忍受不了婚姻中的痛苦,離婚沒問題。

離婚不一定非得拋棄孩子,那你儘量和男方去爭取撫養權。

問題關鍵是你做好單身媽媽的準備了嗎?

如果把孩子帶在身邊,有沒有其他人幫忙和你一起照顧孩子。因為如果你要上班肯定沒法照顧孩子的。

如果沒人幫忙照顧孩子,那你要好好想想,怎麼做到既能照顧好孩子又可以賺錢養活你們?

我說這個問題並不是危言聳聽,這是擺在你面前最現實的問題。

如果不能養活,那你要先做的是好好工作,好好掙錢,等賺夠足夠本錢後,這些問題就很容易解決了。


糖小姐666


有些前提不明確,所以不好回答。關鍵問題是“為什麼離婚就得拋棄孩子呢?”

這裡沒有說明,我只能根據以往的經驗做一下推測:提問者是一名經濟不獨立的女性。她認為丈夫對自己不好,可能是不關心,也可能是有家暴、出軌等行為。因此,不離婚就會承受痛苦。但是因為經濟不獨立,所以離婚只能放棄孩子的監護權,令母性備受煎熬。

如果上述推測沒有錯的話,應該說提問者對自己目前的處境負有很大的責任。和許多已婚女性一樣,她的問題是還按照傳統,認為生孩子是為了男人。男人應該大大領情,並在愛情的作用下,自願付出物質和精神關懷,並做到不離不棄、守身如玉。

這種期待能實現嗎?只要在工作日去民政局看一下等待離婚的隊伍,就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麼不靠譜了。自從法律允許離婚以來,白頭偕老已經只是一種願望,而不能當做必然的目標了。因此,我一再告誡已婚女性“不要放棄經濟獨立、不要把孩子當作私產”。只要做到這兩點,那麼婚姻的主動權就掌握在你的手裡;否則,就會存在提問者正在面臨的風險。

現在的問題,首先是“你的痛苦究竟源於什麼?”如果是家暴,那麼這種行為絕對不能容忍。如果沒有能力帶著孩子走,就不妨把孩子先留下,然後自己努力掙錢,有了能力之後再要求變更監護權。如果是認為男人對自己不夠好,那就要向男人明確地表達不滿和期待,爭取他的改變。同時降低對婚姻的期待,沒有期待就沒有傷害。然後亡羊補牢,按我的建議去操作。只要自己有了獨立的經濟來源,男人又和孩子建立了深厚的父子感情,他就會更害怕離婚的影響,你就對離婚的前景泰然自若了。


用心愛你40


為啥離婚就得拋棄孩子呢?難道非的委屈自己?這是什麼邏輯?

婚姻不幸,在不幸福家庭長大的孩子,豈不是更可憐!?

可以參考婚姻法,起訴離婚,孩子不一定會判給男方的。

孩子在三歲之前是一定會判給母親的,除非母親跑了。

要是孩子大了,那就說法多了,可以多去參考些例子,問問律師,自己應該怎麼做才能得到孩子撫養權。

我身邊大多數的女人,如果離婚,都是帶著孩子走的,很順利的。

當然也有不要孩子的,那是因為兩家離得很近,就是隔壁村,女方覺得跟誰都一樣,反正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她並沒有和前夫鬧翻,屬於和平分手。

我不認為自己忍讓一生以後能換來孩子的感恩!

望慎重!


遊移魚小妖


離婚就得拋棄孩子,不離婚就自己痛苦,怎麼辦?我相信你此時一定心裡很矛盾很糾結,覺得自己眼前只有兩條路,可是哪一條都不得以。

很多時候我們陷入了“不是打,就是逃”的兩難境地:要麼他退,要麼我退;要麼你死,要麼我亡;要麼反抗,要麼忍受......在一次次糾結中消磨了自己的心智,消耗了自己的感情。有沒有想過,很可能這種看法是錯的,其實你還有第三選擇。

你一定覺得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對另一半已經忍無可忍。可是,當初你們肯定也有過幸福時光,而且孩子都生了,從成本角度來說,離婚是雙輸,兩人都會有強烈的挫敗感。不對,其實是三輸,甚至四輸五輸,因為孩子其實是更大的輸家,他沒有做錯,卻要承擔你們感情破裂帶來的不良後果,還有雙方的父母,一定也會承受額外的壓力。

你們夫妻的爭執從博弈角度來說,不一定是零和博弈,不是你贏就是他贏,你的輸成就了他的贏。離婚一般是非零和博弈,雙贏或者雙輸。所以,我的想法是,如果能夠達成共識,取得雙贏,那麼各自安好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如果很可能雙輸,那麼不妨試試另一種相處模式。

覺得日子過不下去的一方一般在關係中處於相對的弱勢,要麼收入低,要麼被輕視,他(她)有強烈的改變現狀的願望,並把這麼願望寄託在改變婚姻狀態上。但真相往往是,沒有絕對的天作之合,大家都需要讓步需要改變需要磨合;即便是天選之侶,也一樣有麻木有疲倦的時候,有三年之癢七年之癢,所有的婚姻都不是一勞永逸的,都需要長期用心經營。

還有一個比較戳心的事實是,如果你在婚姻中處於相對弱勢,更好的保護自己也保護孩子的方式是讓自己變強大。提高外形的吸引力,美化身材改善氣質,提高自己生活做事的能力,讓智商和情商都叫人羨慕,必要的時候讓自己變得不好惹,為自己和孩子爭取更充分的保障(有錢有地位有後援)。當你變得更厲害之後,回頭看看那些曾經困擾你的問題,你會發現它們都不再是問題!

希望你能找到更好的解決之道,希望多一個幸福的家庭!





仲夏夜之夢5566


我以一個過來人的經驗,告訴您三句話。

一、所有我們自己的過錯,經過時間的打磨,都會成為永遠的傷痕,刻在自己和孩子心裡,永難磨滅。

二、對方所有目前的不可原諒,多年回首再想,其實有一半的錯,在我們自己身上。

三、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古人為何留了這麼一句看似無厘頭又不可思議的句子警醒後世?因為在佛教盛行的古代,拆廟是罪孽深重極損陰德的。拆十座廟不及一婚,可見拆人婚姻有多麼令人痛恨,何況是自己作死親自動的手!要知道,你今天任性的一氣之下拂袖而去,拆碎的,將是孩子甚至是三個家庭所有人的幸福。他日縱然你贏了天下,又何談半寸榮光?所以即使作為一個外人,我也懇君三思!🙏

夫妻同行,偶有迷失,是一路白頭的常事。若能彼此寬宥,善莫大焉!今不傷老人殷殷之望,明不留兒女陰影之殤。兄弟啊,委屈二字,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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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字典


記得前幾年,有位朋友跟我說他先生出軌了,而且在好幾個城市都有女朋友,因為她先生是做工程的,經常出差成了工作的日常,而她在辛苦懷孕的時候,男方就開始各種“戀愛”了,孩子三歲了才偶然發現平板裡的秘密,回想起大晚上的來電,看那全名備註也是個男孩子名字,她疑問過是誰這麼晚還來電,先生只說是公司男同事,在問項目的進度,朋友加了這個女孩,告訴她自己先生有好幾個出軌對象,都不是不知道他結婚了的,希望女孩幫自己出庭作證離婚,從而得到女兒的撫養權,事情過去兩年多了,女孩可能也有自己的生活了吧沒有同意,朋友跟我說她怎麼都不敢相信那個當初為了自己付出這麼多這麼疼愛自己的男人會出軌,一切如夢初醒,最後來也沒聊了但她也沒離婚,朋友圈經常曬自己的工作、旅遊和可愛的女兒,偶爾還提及下自己先生的驚喜禮物,但可以看出她更多的心思是放到了賺錢和自我提升上面,也皈依了佛門;我尚沒有面對過離婚這一步,離抑或不離,都肯定是痛苦的,因為已經出現了難以接受或無法解決的地步了,所以最重要的應該是怎麼樣做才不讓自己痛苦,如果離婚的話就要努力讓自己強大起來,孩子也有他自己的人生,自己也有自己需要提升的思想層面,能力等,可以和婆家協商,離婚了前夫可以是朋友不必搞得太難坎,孩子小的時候給他一個美好的成長曆程,長大了他也會體諒家長的不易,若是不離,更要強大起來,找到最適合的解決辦法解決問題,心寬體胖,這時候思想境界就更要提升了……


塞外自遊人


離不離婚取決於兩個人沒有感情。如果一味地為了遷就孩子,兩個形同陌路的人生活在一起,對孩子的傷害還是很大的。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就是首先考慮兩個人是不是真的不能走在一起了。如果破鏡了,就不要再想重圓了。至於孩子嘛,作為孩子的父母有責任有義務撫養他(她)長大成人。儘自己最大能力,保護孩子,使其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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