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強旅行社組團、租車、帶團管理 這些情形將依法從重處罰

華聲在線4月2日訊(記者 劉思佳)近日,湖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印發《關於加強旅遊客運中旅遊包車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加強旅行社組團、租車、帶團管理,落實旅行社的相關責任。

《意見》提出,旅行社組織旅遊必須與遊客書面簽訂旅遊合同,租用旅遊客運車輛必須與旅遊運輸公司書面簽訂旅遊包車合同,確保上述合同的合法有效性;簽訂旅遊包車合同前,要對旅遊運輸公司合法有效營運資質進行審核,對經營和安全管理狀況及安全保障能力進行評估;要實行統一租車管理,明確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以書面方式向旅遊運輸公司指定的車輛調度人員調用團隊用車,杜絕駕駛員、導遊私自調車;落實遊客實名制登記工作,統籌制定團隊旅遊計劃,做到遊客與導遊總人數不得超過車輛核定乘員數,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意見》強調,旅行社違規租用不符合要求的旅遊車輛,不與旅遊者、旅遊運輸企業簽訂旅遊合同,不按要求落實實名制管理規定及安全生產責任,出租(借)經營資質、擾亂旅遊市場,以“低價團”招攬業務、侵害遊客合法權益、招攬合同以外遊客,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不及時予以勸阻制止等情形都屬於違規行為,將按照旅遊相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