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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公安局

關於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大理州公安局日常工作及隊伍建設需要,經大理州公安局黨委批准同意,大理州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5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大理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管理辦法(試行)》實施。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本次共計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5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4名,男女不限6名;其中州局機關27名,特警看護支隊8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如下: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年齡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5年3月至2001年2月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特警看護支隊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4、戶籍地為大理州或常住在大理州3年以上。

5、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兩眼裸視力均在 4.5以上,男性身高 1.65 米以上,女性身高 1.56 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願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7、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特殊條件

詳見具體崗位對應的特殊條件。

(三)優先聘用條件

退伍軍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生和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在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因違法行為受過限制人身自由處罰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輔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行人。

8、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以及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疾病的。

9、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10、大理州公安局認為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決定聘用、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3月26日0:00至2020年4月10日24:00(節假日、週末照常接受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採取本人網上報名形式開展,不允許代報,應聘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網上報名時,須真實填報《大理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填寫報考崗位時需註明“是否服從調劑”),同時提交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電子版,身份證(需正反面)、戶口薄、居住證明(或居住證)、畢業證、個人信用報告(自行到中國人民銀行受理點申請)電子掃描件,一併壓縮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

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資格審查

按照各崗位的具體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核合格的進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等環節。州公安局將電話通知網報審核通過人員,在疫情期間分批開展現場資格審查,須攜帶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4張,身份證、戶口薄、居住證明(或居住證)、畢業證、個人信用報告原件。

現場資格審查地點: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鶴慶路66號(大理州公安局後院警察之家四樓辦公室警輔人員資格審查點)。

(三)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通知、公告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內容:基本公安知識、法律法規常識、遵紀意識和綜合素質,卷面總分為100分,最終成績折算為百分制,佔個人總成績的40%。

(四)體能測試

參加完筆試的應聘人員,根據通知、公告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測試成績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計算,最終成績折算為百分制,佔個人總成績的40%。

(五)面試

每個報考崗位按照筆試和體能測試合計成績的排名進入面試。若出現成績並列的情況,一併進入面試環節;若考生自願服從崗位調劑的,可調劑參加其他崗位面試。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根據通知、公告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面試內容: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溝通協調能力,試題總分為100分,最終成績折算為百分制,佔個人總成績的20%。

(六)體檢

通過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環節,根據應聘人員的個人總成績,按照各崗位聘用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成績並列的情況,一併進入體檢環節;如自願服從崗位調劑的,調入其他崗位,進入體檢環節;如體檢不合格的,按照應聘人員個人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七)政審

體檢結束後,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政審。嚮應聘人員所在村社、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機關派出所書面函詢現實表現以及家庭背景審查,併到相關部門查閱應聘人員人事檔案。對在政審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政審階段出現應聘人員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特警看護支隊崗位應聘人員的政審結果將提供大理州監委審查,最終結果由大理州監委認定。

(八)決定聘用

大理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個人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政審情況,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

(九)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擬招聘人員與勞務派遣機構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擬招聘人員須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並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後續管理

聘用人員工資和“五險”總額為3500元至4000元。被聘用人員實行警務化管理,相關管理、紀律要求以及定級晉級按《大理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六、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繫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繫的,後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在大理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發出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時限內,應聘人員不能按時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紀委監委駐州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大理州公安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872-2142217(大理州紀委監委駐州公安局紀檢監察組),12389(大理州公安機關舉報投訴平臺) 。

報名諮詢電話:0872-2142215,聯繫人:陳警官、何老師。

大理州公安局

2020年 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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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大理州公安局招聘輔警啦!詳細招聘信息點進來!

審核:字丹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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