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打擊跨省市生態環境違法犯罪 川渝簽訂《聯合執法工作機制》

4月1日,在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上,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共同簽訂了《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它的簽訂,有利於雙方聯合打擊跨省市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

根據《工作機制》,雙方將成立川渝兩地生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工作協調小組,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定期研究討論聯合執法工作中的熱點、重點以及重要協調事項,共同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重點工作,定期通報聯合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分析兩省市聯合執法工作形勢,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部署聯合執法行動。

雙方將建立信息互通平臺,及時通報邊界敏感區域建設項目的審批情況,有關汙染防治工作進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改,河流斷面水質,大氣高架源排放監管信息,重點時段重點點源運行狀況,預警預報信息研判等情況。當邊界地區發生汙染事件或其它可能威脅相鄰地區環境的事件時,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要立即向相鄰生態環境部門通報並報告當地政府。當本地區發生嚴重汙染事件並確認由相鄰地區所致時,要及時通報相鄰生態環境部門。

雙方將開展聯合執法,每年組織跨界汙染問題聯合執法行動,由四川省、重慶市輪流組織,雙方要緊密配合,共同對交界處汙染問題開展現場檢查和交叉檢查。重點加強對敏感區域、重點汙染源等環保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和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患排查,重點行業交叉檢查,重點打擊各種跨界水、大氣、固廢違法轉移等環境違法行為。發生跨省市汙染違法案件時,兩地共同開展監測。

為保障雙方聯合執法的順利進行,四川省、重慶市生態環境執法隊伍要加強與司法機關的銜接,推動完善聯合執法、“兩法”銜接、委託執法、異地交叉執法等措施,持續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雙方相鄰地市、區縣可以結合實際,建立雙邊、多邊跨區域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或流域聯合執法工作機制,並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同時,對在跨省聯合執法過程中湧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揚,提高聯合執法積極性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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