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做出重大行政行為要組織聽證

正當程序原則在行政程序中的獨立價值——李某訴浙江省教育廳、教育部教育其他行政行為及行政複議案

【裁判要旨】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存在未依法舉行聽證,未遵守迴避原則,作出不利行政行為時未聽取利害關係人的陳述、申辯等違反正當程序原則的情形,應屬程序嚴重違法,若撤銷該行政行為不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法院應依照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三)項的規定判決撤銷並責令行政機關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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