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十次通話耐心調解 數萬元糾紛“不握手”言和


數十次通話耐心調解 數萬元糾紛“不握手”言和


今年年初,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房屋合同糾紛案件。民一庭庭長梁峰作為本案主審法官,接手案件後發現本案標的額數目不大,案情也並不複雜,可以先進行庭前調解。但是,突如其來的疫情使得調解工作陷入了僵局。同時,梁庭長了解到該案原告身患重症現在上海某醫院進行治療,而被告也因為資金週轉問題陷入困境,本來想進行的網上審理也無法正常開庭。梁庭長考慮到雙方的現實問題後決定,利用打電話的方式進行調解。

該案原告於2019年9月17日在第三人經營場所與被告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書,雙方約定被告將通化市東昌區某號房屋出售給原告,原告於當日交付被告20,000.00元定金,剩餘房款於更名之日付清。同時約定由被告為原告辦理房屋更名,但被告隱瞞該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形,無法辦理更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鑑於被告的違約行為,原告將房屋返還給被告,並要求被告退還定金20,000.00元,被告以多種理由拒絕返還定金,故原告將其訴至法院。而被告說,此房屋狀況早已與第三人房屋中介溝通過,是第三人有意隱瞞,而不是被告刻意隱瞞,所以雙方爭執不下。梁庭長站在各方當事人的角度,體諒當事人的難處與不易,經過幾天耐心的釋法明理,十幾次的電話溝通,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協議,以被告給付原告本金加賠償25,000.00元得到調解,各方當事人均非常滿意,該案件圓滿解決。

東昌區人民法院積極探索“不見面”辦案模式,將線下調解工作搬到了線上,利用電話和手機微信開展隔空調解,努力促成當事人“不見面”和解,“不握手”言和,既避免了當事人往返奔波,減少人員流動,為疫情防控助力,又為當事人化解矛盾,避免損失擴大,減輕了法院審理案件的壓力,提高了化解矛盾的效率,有效降低了當事人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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