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前兩月21名男司機被終生禁駕

  4月1日,市交警支隊向社會公佈了今年2月及3月的終生禁駕名單,共有21人。記者梳理名單發現,21人均為男性,年齡最大的52歲,最小的23歲;駕齡最長的24年,最短的3年。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絕不可一逃了之,逃逸將加重處罰。

  年齡最小的23歲

  4月1日,記者在交警部門公佈的終生禁駕人員名單中看到,本次被終生禁駕的共有21人。21人均為男性,年齡最大的52歲,最小的23歲;駕齡最長的24年,最短的3年,最高準駕車型為A類證;4人被判實刑,17人被判緩刑;18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被吊銷駕駛證。

  市交警支隊民警表示,終生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著駕駛員終生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終生不得駕駛機動車。目前全國已實現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公安機關會把這些駕駛員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並實施動態監管。被鎖定為終生禁駕人員無論在省內,還是在省外都無法考取駕駛證。被處以終生禁駕的處罰後仍開車上路,一旦被查處,將按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內的處罰。

  交警部門邀請廣大市民監督,若發現禁駕人員存在無證駕駛行為,可撥打市交警支隊電話8533000或通過官方微博、微信舉報。交警部門將繼續向社會公開曝光終生禁駕人員名單,震懾心存僥倖的交通違法者。

  致人死亡後逃逸

  2019年8月25日零時5分,孫某橋駕駛轎車載三人沿昌邑市石埠經濟發展區青峰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政府街路口處,與沿政府街由東向西行駛的劉某波駕駛的轎車相撞,致劉某波死亡、車輛受損。孫某橋棄車逃逸。

  經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證,孫某橋承擔事故主要責任。今年1月9日,經昌邑市人民法院判決,孫某橋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月13日,市交警支隊對孫某橋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2019年6月2日15時28分許,趙某國駕駛電動轎車沿臨朐縣南環路由西向東行駛至250號路燈杆西側時,與沿南環路由東向西行駛的馬某娜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致電動自行車乘車人梁某溪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馬某娜及另一乘車人梁某瑗受傷,車輛受損。事故發生後,趙某國陪同傷者到醫院後逃逸。

  經臨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調查認證,確定趙某國承擔事故全部責任。2019年10月11日臨朐縣人民法院判決趙某國犯交通肇事罪。今年1月16日,市交警支隊對趙某國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本報記者 宋樹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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