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出臺《決定》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4月1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這是省人大常委會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現實需要,也是應對重大疫情、防範公共衛生領域安全風險的有力舉措。

《決定》共18條,在嚴格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對違法行為加重處罰的前提下,結合我省實際,堅持務實管用原則,重點從5個方面作了細化和補充:一是細化管理部門職責。要求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建立聯防聯控機制,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二是加強餐飲行業源頭管控。增加了“依法關閉、查封銷售食用野生動物的門店、攤位、野味餐館等場所”的規定,並要求禁止發佈食用野生動物交易信息和其他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廣告。三是對餐桌禁食野生動物和野生動物交易提出明確要求。規定了節慶、慶典、婚喪嫁娶等各類活動舉辦者、組織者、參與者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禁止他們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嚴禁商品交易市場、餐飲場所、農貿市場、網絡交易平臺等場所以及運輸、倉儲、物流等經營者,非法進行野生動物交易和為野生動物交易提供便利。四是細化資金投入和補償機制。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農戶和經營者調整生產經營活動、轉變生產經營方式,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做好相關野生動物的收容、處置工作。五是增加對舉報者保護獎勵的規定。此外,《決定》還明確了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相關職責。

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甘肅政法大學史玉成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決定》進一步細化了有關主管部門監督管理職責,要求建立聯防聯控機制,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從管理職責、執法管理體制、執法責任、執法和司法的銜接等方面,為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史玉成說,為加強源頭管控,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基礎上,《決定》增加了“依法關閉、查封銷售食用野生動物的門店、攤位、野味餐館等場所”的規定。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操作性。

史玉成說,保護野生動物僅僅依靠主管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還必須有廣泛的公眾參與。為此,《決定》還增加了對舉報者保護獎勵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決定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舉報;舉報查證屬實的,應當給予舉報人獎勵。

針對如何正確理解《決定》中“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等相關內容,甘肅省野生動植物管理局副局長張永澤進行了解讀。“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醫藥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可以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同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制度。《決定》作上述規定,既貫徹體現了全面、從嚴禁食野生動物的精神,又從實際出發,不至對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家畜家禽業規範發展帶來大的影響。”

張永澤表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查封、關閉。(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尤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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