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人 李娟

作家李娟的散文作品。朴实得像一块石头的牧民,在李娟的笔下跃然欲出。

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实在太复杂了,因此我们就忘记了。他的脸却长得极寻常,因此我们再也想不起他的模样了——我们实在不知道他是谁,虽然他欠了我们家的钱。

当时他赶着羊群路过我家商店,进来看了看,赊走了八十块钱的商品,在我家的账本上签了一个名字(几个不认识的阿拉伯字母)。后来我们一有空就翻开账本的那一页反复研究,不知这笔钱该找谁要去。

在游牧地区放债比较困难,大家都赶着羊群到处跑,今天在这里扎下毡房子住几天,明天在那里又停一宿的,从南至北,绵绵千里逐水草而居,再加之语言不精通,环境不甚熟悉……我们居然还敢给人赊账!

幸好牧民都老实巴交的,又有信仰,一般不会赖账。我们给人赊账,看起来风险很大,但从长远考虑还是划得来的。

春天上山之前,大家刚刚离开荒凉的冬牧场,羊群瘦弱,牧民手头都没有现钱,生活用品又急需,不欠债实在无法过日子。而到了秋天,羊群南下,膘肥体壮。大部队路过喀吾图一带时,便是我们收债的好日子。但那段时间我们也总是搬家,害得跑来还债的人找不着地方,得千打听万打听,好不容易才找上门来。等结清了债,亲眼看着我们翻开记账的本子,用笔划去自己的那个名字,他们这才放心离去,一身轻松。在喀吾图,一个浅浅写在薄纸上的名字就能紧紧缚住一个人。

可是,那个老账本上所有人的名字都划去了,唯独这个人的名字还稳稳当当地在那一页上停留了好几年。

我们急了,开始想法子打听这个家伙的下落。

冬日里的一天,店里来了一个顾客,一看他沉重扎实的缎面皮帽子就知道是牧人。我们正好想起那件事,就拿出账本请他辨认一下是否认识那个人——用我妈的原话说,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加蛮”(不好)的人。

谁知他不看倒罢了,一看之下大吃一惊:“这个,这个,这不是我吗?这是我的名字呀!是我写的字啊!”

我妈更加吃惊,加之几秒钟之前刚骂了人家“不要脸”而且“加蛮”,便非常不好意思,支支吾吾起来:“你?呵呵,是你?嘿嘿,原来就是你……”

这个人揪着胡子想半天,也记不起自己到底什么时候买了这八十块钱的东西,到底买了什么东西,以及为什么要买。

他抱歉地说:“实在想不起来啦!”却并没有一点点要赖账的意思。因为那字迹的确是他的。但字迹这个东西嘛,终究还是他自己说了算,我们又不知道他平时怎么写字的。反正他就是不赖账。

他回家以后,当天晚上立刻送来了二十元钱。后来,他在接下来的八个月时间里,分四次还完了剩下的六十元钱。看来他真的很穷。

好人坏人和真人

有些人,你不能一下子说他好,也不能断然判定他坏,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买东西赊账,在账本上签了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名字后自己忘记了,没有及时地还,让人以为他是一个骗子,一个混蛋。店老板也把他的样子忘记了,没忘记的是每次碰到有新的人来,就拿出账本给他看,打听这个人是谁。后来,他自己看到了这个账本——“不看倒罢了,一看之下大吃一惊:‘这个,这个,这不是我吗?这是我的名字呀!是我写的字啊!’”

虽然他很穷,但他不是有意赖账的,他只是忘记了。他看到了这个签名,完全可以不承认,真的赖掉,但他没有,全无心机,连自己都吓了一跳。就是这么真实的一个人,质朴的人,让人觉得他真不像是一个人。

这篇文章主旨很明显,也简单。一篇文章能够写得简单且好,是很不容易的。我们常读到的文章简单而浅陋,或复杂而无味,又或做作并贫乏。有些文章开头词句大口气大,细读也只是稻草人——表面光鲜,内在糟糠。散文的基础是情感质朴,描述真实,事情可信。我曾说散文最高境界是“形散神也散”。这话好像打了什么诳语,吓坏了一些老实的语文教师。可真能做到一切皆散,散入林中看不见,那就是得道高人了。

写文章,自然自在、自如自信,天然去雕饰,最好。

语文教材很多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坏课文,有一大部分是专门写的语文体课文,通篇情感虚假,陈词滥调,装腔作势,无一句不散发着腐臭,还要求学生学习、分析、背诵。

什么是好文章?没有这么多一二三条,李娟这篇就是好文章。

不要急着找一个标准来量什么是好文章,读一百篇这样质朴、自然、诚实的散文,读一百篇隽永的大师作品,就知道什么是好文章了。读一千篇,并理解吸收,就能下笔如有神了——这只是技术层面上训练表达,除此之外你还要诚恳地去生活,去观察,去理解这个世界,怀着宽容心去与不同文化状态、不同年龄层次的人沟通,丰富自己的心智。

有作家从人性复杂的角度来看世界,他写出了好文章;李娟以简单的方法表达人性,也写出了好文章。从散文的角度讲,文章无定法,只有语文教材编者有奇怪的自信,归纳出条条框框,让你像捡垃圾一样在文章里找好词好句,似乎用这些条框去打格子,用这些词句去填空,就能写出好文章。

没有质朴心灵、敏锐感受,没有好奇心,没有对世上不同人与事的深切同情和理解,好词好句堆砌得再多,也只是一堆废品。中小学语文教材里糟糠课文太多,败坏了学生胃口。阅读量不够的学生会以为课文就是好文章,反而排斥真正优秀的作品。

我在李娟这篇散文里找来找去,很遗憾一个合格的好词好句也没找着,只好用“稳稳当当”“支支吾吾”来滥竽充数——这算是小学语文教法里的AABB结构吧?算不算是好词好句呢?还要看在文章里用得是不是准确。

写文章开头最难,所以古人有“凤头”之说,即写文章开篇要像传说中的凤凰头一样漂亮,让人印象深刻,有读下去的愿望。现在的读者缺乏耐心,趣味古怪,贫乏无奇的开头要让他们读下去确实有些太严酷。所以,我们写文章,一定要好好斟酌开头,尽量写得有趣有吸引力。

我给大家举三个著名小说开头。一是俄国文学大师列夫·托尔斯泰长篇小说《安娜·卡列宁娜》: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二是奥地利文学大师卡夫卡的短篇小说《变形记》:一天早晨,格里高利·萨姆沙从烦躁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三是拉美文学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长篇小说《百年孤独》:多年以后,奥雷良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些开头在文学史上被评论家分析过无数次,我这里就不重复了。

散文开头又不一样,可能不需要像小说这么特异。李娟这篇散文看似简单,但很吸引人:“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实在太复杂了,因此我们就忘记了。他的脸却长得极寻常,因此我们再也想不起他的模样了——我们实在不知道他是谁,虽然他欠了我们家的钱。”

这个开头包含了整篇文章几乎所有的重要信息——不知其名的人、想不起模样、欠了我们家的钱。为什么会赊账给一个记不起名字、想不起模样的人?原来他是牧民,而且有信仰,这些人大家都承认他们特别诚实,欠债必还:“那段时间我们也总是搬家,害得跑来还债的人找不着地方,得千打听万打听,好不容易才找上门来。等结清了债,亲眼看着我们翻开记账的本子,用笔划去自己的那个名字,他们这才放心离去,一身轻松。”

“我们家”会很放心地赊账给根本不认识的牧民,是因为他们的诚实守信,买卖双方彼此信用仅靠一本薄薄的记账本,这就完全够了。在其他地方,即使签订了有种种法律严格约束的合同,很多人照样是转脸就抵赖死不认账。在这里,文章简单而直接地写出了另一种不同的、重要的牧民品格。诚信的人、信守诺言的人,即便不记账,也会忠实地遵守和负责。但在日益功利的社会里,这种承诺就变得像金子般珍贵了。

文章展开部分写得也巧妙,账本上其他人的名字都划掉了,只剩下那个人的名字,“我们”向人们打听这个家伙的下落。一般写法,这个人物形象就要向坏蛋发展了——母亲都开始骂他是“不要脸”而且“加蛮”。这时来了一个人,看了账本上的签名吃惊地说:“这个,这个,这不是我吗?”

坏的欠账者碰到这种事,早就脸不改色心不跳溜了。这个人记不起来自己曾经赊过账了,也想不起来“到底买了什么东西,以及为什么要买”。他照理可以否认、抵赖,死不承认,转身离开。但他承认那是他的名字,他写的。文章写到这里,有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他虽然很穷,回家后却立即送来二十块钱,欠下六十块钱在随后的八个月里分四次还清。这种诚实,令人汗颜。

这么不动声色、原汁原味写出来,真是好文章。


思 考


朴实得像一块石头的牧民,在李娟的散文里,跃然欲出。这篇散文有丰富的开头,有怪异的结尾,很像结构精心的小说,但作家写得好像随意掂出,天然去雕饰。有些作家是通过艰苦的后天修炼达到的质朴,有些作家是天生的未经俗世的玷染。这些是求不得的,要不来的。作家写散文,有赤子之心最好,这跟写小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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