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行政處罰權正式移交城管局


漯河市“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行政處罰權正式移交城管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城管執法體制改革要求,不斷提升漯河市城市管理執法水平,2020年3月31日下午,漯河市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漯河市城管局、漯河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在漯河市委編辦會議室召開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政處罰權移交工作會。

漯河市“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行政處罰權正式移交城管局

據悉,按照《漯河市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漯編〔2017〕79號),將該市公安局承擔的“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行政處罰權移交該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實施。設置移交過渡期一個月,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過渡期內仍由市公安局負責執法,過渡期滿自2020年5月1日起開始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執法,同時非機動車違法停放將依照《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漯河市“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行政處罰權正式移交城管局

目前,漯河市城市管理局與該市公安局雙方正在積極協商對接,研究解決發佈公告、人員培訓、建立違停信息處理中心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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