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三年內自燃誰負責,新車3年內自燃廠家賠嗎?

黃權衝


首先談一下自燃,自燃是因為車輛自身問題所導致的車輛燃燒。這個車輛自身問題可以是內部電路,油路,或者是發動機原因導致。

汽車燃燒屬於重大事件,類似事件的歸口屬於消防部門,在車輛燃燒後需要第一時間撥打消防部門電話,消防部門會根據出警情況及現場鑑定結果出具“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書”,這也是作為車主後續維權的重要依據。

下圖所舉例的消防部門的“火災事故認定書”內容,鑑定結論排除人為縱火,排除碰撞引起火災,也就基本認定為發動機故障,就是所謂的“自燃”

新車三年屬於質量擔保期,理應有汽車廠負責後續的維修和賠償,但也要依據車輛的維修保養記錄來判定。大家都認為維修保養只是更換機油機濾,但並非如此,維修保養還有一系列的檢查,這是全車系統的檢查,可以發現潛在的問題,發現隱患。如果最終的鑑定結論與維修保養的內容相矛盾,那麼汽車廠就不能提供維修,需要客戶自費。


深度汽車透視



這個問題真的是特別的複雜的,一般的車輛都是質保三年或者六萬公里,或者是五年十萬公里,在質保期內,如果車輛了什麼問題,都是質保的。如果車輛自燃,這屬於大的事故,屬於特別事件,這樣大的特殊事件都有4S店現場取證,如果4S店現場取證決定不了的,需要上報給廠家,廠家來鑑定到底是不是設計缺陷造成的車輛自燃。


車輛自然,首先你自己沒有給車輛安裝其他用電設備,例如大功率用電設備,或者是其他加裝的用電設備,這些都要排除,沒有改裝線路,例如安裝一鍵啟動或者遙控玻璃上升等設備,發動機沒有改氣等這些外在因素排除在外。如果沒有安裝這些用電設備,廠家會有專業人員進行鑑定,鑑定到底屬於正常設計缺陷或者產品質量導致的車輛自燃,要排除人為造成的車輛自燃以後,才會免費索賠新車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消防單位出具的證明也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消費單位認定你的車輛是質量原因導致車輛自燃,那麼這一份證明也是有力證據,廠家也會認定的。如果說消費單位認定你的車輛是非質量因素,就是說你人為因素導致車輛自燃的,那肯定廠家會拒賠的,你想都不用想。自己也處理過車輛自然因素,當時客戶新車開回家的時候過年,把車停到廟會燒香的地方,導致車輛自燃,然後人為把車輛挪動到其他地方,這些其實都可以鑑定的,不要耍小聰明,大家怎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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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三年內自燃誰負責?誰的責任誰負責。新車三年內自燃廠家索賠嗎?符合規定就索賠。

一般汽車自燃引起的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供油系統、電器系統、漏電、短路、接觸電阻過大、點火順序錯亂、加大熔絲容量、機械系統、車內易燃物品、車底下的易燃物等造成。

汽車自燃原因複雜,三年內自燃一般以下原因造成:

一是:主要是電路和油路引起。(油箱🈵️了油槍已自動跳槍加油結束,這時要求加油員繼續加油至油箱口外溢的)

二是:買車後改裝造成的自燃。

三是:駕駛室內易燃易爆物品引起。

四是:車輛出過大事故導致電路連接不規範等原因引起。

五是:車輛底部夾雜易燃物品,譬如麥秸,高溫引起自燃。

題主所問3年內的新車引起自燃,廠家是否索賠?

先看看廠家怎麼規定的,廠家是怎麼告知消費者的,大家買車時隨車的《用戶手冊》中一般註明“避免引起三包索賠爭議”告知條款,內容如下:要誠信履約!

【車輛出現故障後,用戶有意破壞原始狀態,造成無法鑑定的故障或有欺騙行為的,將可能引起三包責任爭議。】【對於任何未經過主機廠許可的改裝或加裝(軟硬件),包括改變原車結構和電器線路、加裝非純正附件等行為,由此造成的火災、事故、傷亡等人身和財產損失,主機廠一般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

車輛出現故障,第一現場不能破壞;車輛嚴禁私自改裝。否則,喪失索賠權利。

新車三年內,一般情況下還在質保期內,如果遇到汽車自燃時,在自己及車內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抓緊用自備滅火器滅火的同時撥打“119”報警。假如條件允許,召集路過車主的滅火器滅火最後感謝。能自行撲滅的就第一時間撲滅,減少損失,要是火勢兇猛,就得等消防人員滅火了。

自救滅火注意科學,不要給火勢增加空氣流量,越著越旺!不要逆風救火!注意安全!

為什麼要報警撥打“119”通知消防滅火呢?索賠時還有個流程需要材料如下:

【車輛自燃必須報警,讓消防出具報告看看是麼原因導致引起。再聯繫服務站讓廠家出具自燃原因報告,看兩份報告結果是否一致,再根據結果由服務站向廠家提出索賠要求。】

廠家出具的自燃報告慢點,因為原因錯綜繁雜,需要時間取證論證等,耐心等待皆可!牽扯到品牌美譽度的傳播,廠家是很負責任的。

有人提到服務站在車輛售出前的加裝,只要是主機廠授權的服務商都是合法的,你只確定不是買車後你自己增加設備改裝加裝線路即可。

新車三年內(也就是質保期內),隨車《用戶使用手冊》中一般註明下列一至八條中規定。經鑑定是個人原因自行引起的車輛自燃,您放棄了索賠權利!要誠信履約!

主機廠一般會對保修期及三包有效期內車輛做出哪些免責條款聲明? 一、易損零部件超出其質量保修期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 二、家用汽車產品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三、家用汽車產品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 四、用戶手冊或三包法中明確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 五、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六、因消費者未按照用戶手冊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損壞的。 八、在家用汽車產品保修期及三包有效期內,無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的。

新車三年內,如果您在質保期內脫保,甚至車輛出事故後也沒在授權服務站維修,那麼您放棄自燃索賠了。主機廠一般在隨車《用戶保養或使用手冊》中告知車主以下事項,要誠信履約:

車主接受首次免費保養後,每間隔一定的時間或行駛里程(先到為準),(各主機廠規定的里程或時間不一樣,根據車輛用戶手冊上的時間或里程為準),須到各主機廠授權的服務站進行定期保養維護,保養維護項目見自己購車所攜帶的《用戶手冊》有關規定。 定期保養維護是確保汽車正常使用的必要條件,如果不按照保養規定定期維護保養,將可能引起三包爭議。

如果您的愛車在三年質保期內,非要改裝增加設備、脫保不可,那麼您失去誠信履約了!建議您個人給車輛買份“自燃險”吧,一是對自己負責任;二是對主機廠和服務商負責任,別到時後悔莫及抹黑主機廠和服務商,產生負面影響,影響品牌美譽度。

最終結論:新車三年質保期內(有的時間長點),按照《三包法》、《消費者法》、《用戶手冊廠家規定、注意事項》,按時履約維護保養,只要不是人為因素純屬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自燃都好解決。不要偏聽偏信,固執己見行事,不出意外怎麼都行,出了意外是失信履約造成的“後悔”怨誰呢?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千年松樹6393


新車三年內自燃誰負責,廠家會給車主賠車嗎?很顯然廠家是不會給車主任何賠付的, 而車主是否能得到一些賠償還得看汽車有沒有上自燃險,如果車險中沒有自燃險那麼所有的損失都得車主自己承擔。

汽車開三年其實已經不算新車了,這完全就是一臺二手車,所以車主得明白這一點,新車的定義不是由車主來決定的,一臺車是不是新車不能由車主來定義,否則0汽車被車主開五年還說是新車,那廠家是否都要理賠呢?所以這臺車的定義不是新車,車主也不需要糾結。

汽車自燃廠家是否賠付,這還得看車主的使用時間,新車在沒有脫保的情況下出現自燃那麼廠家一定會給車主相應的補償,但是汽車如果使用時間已經超出廠家規定質保範圍,廠家是有權利對車主說不可以的,就算超出一天也不行。

其實車主關心的問題點應該是汽車自燃自己是否能得到賠償,至於誰給自己賠償不重。雖然車主的主觀意識認為三年的車出現自燃屬於汽車質量問題,廠家必須得給我賠償,但任何事情都是有條條框框廠家不會因為車主的意識而進行賠付這畢竟不符合常理,而且汽車自燃屬於小概率事件,很多汽車自燃並不是因為車身電路引發而是因為車主加裝一些輔助設備導致的,比如行車記錄儀,電子狗和多功能電源等等一些設備,所以大家在加裝後續設備時應該檢查產品是否正規。

如果車主擔心自己的汽車會出現自燃最好在車險中添加自燃險以防萬一,自燃險雖然不值錢但在關鍵時刻比汽車本身的價值都高,很多車主其實在上保險時不會選擇自燃險,車主認為這些事情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沒有添加的必要,但我認為自燃險和三者險是沒有什麼區別的,誰能保證自己不碰車呢?誰能保證子自己不被碰呢?

如果有汽車方面的問題也可以私信我,想了解更多汽車問題也可以點個關注互相交流,以上是我個人整理的經驗,有什麼問題大家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謝謝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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