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離職,廠裡是否有權剋扣員工的工資?有何依據?

張浩天Tony


根據國家《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相關條例,以下情況公司可扣員工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5、因勞動者個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根據以上條例,如果你沒有要扣的個稅,社保費,贍養費,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無其他約定需你本人承擔的費用,如公司住宿費,水電費,違約金(如培訓違約金,保密違約金)等,廠裡是不能隨便扣除你工資的,否則你可以告至勞動監管部門,責令廠裡整改。

希望可以幫到你。


一名苦逼的HR


不管是試用期離職還是正式員工離職,只要你與單位建立了正式的勞動關係,正常來說,上班一天單位就要支付你一天工資。

但對於離職來說,首先作為勞動者要清楚,正式員工需提前30天書面向單位提交離職申請,試用期員工是提前3天就行,如果勞動者不辭而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需要承擔這部分責任,就有可能會剋扣工資,不過單位也要拿出證據來證明。

同時如果勞動者是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正常流程提出離職,單位是無權剋扣勞動者工資,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可先與單位進行平等協商,協商不成可到相關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不成提交法院辦理,通過這樣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其次,作為勞動者還要了解如果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要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所以,除非是勞動者的不良行為造成單位損失的情況,否則單位是無權剋扣勞動者工資的。

以上就是自己的一點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原子不加蛋


試用期間有試用期間的工資。正式工有正式工的工資。廠方或者公司都沒有權利剋扣工資


請叫我瘋子666


如果是憑白無故的扣錢那肯定是不行的,試用期也是有勞動者權益保護的,但是怕就怕有一種規定就是美滿實習期離職的要把之前公司墊付的比如體檢費、服裝費等費用扣除,那你就有苦說不出了,畢竟公家的東西也不能免費給你。

我之前面試一家企業,面試時明確和你說公司墊付的一些費用如果不滿實習期離職的話是要從工資里扣除的,而且像服裝之類這樣的東西是要歸還的,美其名曰內部管理,實習期是三個月,我在那呆了兩個多月就離職了,最後一次發工資的時候明顯的比正常實習工資少了2/3,想想也明白所謂的午餐、勞保用品、體檢費用都是已經扣除了的。但說回來這都是之前規定好的,所以你情我願的事情。

所以該扣的你情我願,但是不該扣的,是我的一分不能少。


蘇C大漠


你好,你的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說。

第一,如果你在試用期嚴重違反了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是損壞了企業的設備,這肯定是要扣錢的。

第二,如果以上沒有,廠裡無故扣你的工資肯定是違法的。廠裡沒有任何合理的依據。碰到這種情況我們就應該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解決的辦法就是到當地勞動局去申請勞動仲裁。或找勞動監察大隊也行,一個電話就搞定。


求職指導師


你好,是沒有權利剋扣你的工資的。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規定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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