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的欣喜(二)


—从此,枝倩喜欢上那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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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然每天都会走向从教学楼通往篮球场的路。那么酷爱篮球的少年,仿佛只有球场才是他的领地。哪怕汗流浃背,哪怕学习紧张,被老师批评,他都要去属于他的天地,去肆意张扬他的活力与青春。枝倩也喜欢上了这条路,因为泽然喜欢,她只想假借吃晚饭去偷瞄一眼泽然。她还会跟着两个小伙伴一起,只为了可以短暂的遮挡一会儿枝倩。

那条路,可以经过绿树成荫将天空遮挡的两排树木,可以经过一片篮球场,与一栋家属楼。穿过那个篮球场和家属楼的小门,便会有让所有家长都不喜欢吃的东西:炸串儿,肉夹馍,烤肠,饼子 ,里脊饼,关东煮。似乎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学校附近的吃的是最好吃的,最令人想念的。那儿里的小吃伴随了喜欢泽然三年的枝倩。


—从此,枝倩喜欢上了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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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模特画画大赛。泽然叫住了坐在前排的女孩,枝倩,他说,以后你就这样来看我吧。那是一个长发及腰,身材苗条的姑娘。气质脱俗,清新自然。

枝倩,坐在课桌上,望着似乎成了黑影的书本,抬手抚摸了自己的短发,发呆的想,自己要是有着那个女孩儿一样的长发就好了。

走在校园里,结伴的女孩们,挽着胳膊,风一吹,长发拂过脸庞,笑靥如花。自卑的情愫在枝倩的心里萌发着,滋长着。长发和那颗喜欢泽然的心一起生长着。四年,从未剪过。

从此,枝倩喜欢上了写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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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然,泽然,泽然,泽然,泽然。

这个名字仿佛怎么嘟囔,枝倩都不会觉得腻。这个名字,在枝倩的心里,划过了无数道痕迹。

这个名字,在枝倩的纸上,亦是写了一遍又一遍。有多少爱慕,就有多少次不经意的笔迹。有多少喜欢,就有有多少次精心书写的笔画。喜欢一个人似乎就是,每每提笔,就想写下他的名字吧。有人说,你写下一个人的名字就是,每写一次,用笔想了他一次,用头想了他一次,最有用心想了一次。

枝倩没有计算过,自己写了多少次从泽然的名字,会数不清吧。就像,枝倩也没有计算过自己有多喜欢泽然一样呢。或许旁人无法理解,自己却乐在其中。

从此,枝倩喜欢上了发呆


从此,枝倩喜欢上了过生日

每年生日的枝倩,都会收到来自被迫写生日祝福的泽然的明信片。哪怕明星片是枝倩自己的,枝倩为了要到明星片,总会和舍友说,给班里枝倩年龄的明信片张数,以此带给泽然一张明信片。枝倩,其实只想要泽然的。泽然写给枝倩每年都是一样的。


To goddess:

生日快乐

天天快乐

李四


虽然只有几个字,但是枝倩保管了每一年他送的明信片,为了不让妈妈发现,还保存了其他所有人的明信片。虽然只有几个字,但是那是泽然写的哇。想着,泽然用笔,在枝倩的明信片上,潇洒的写着,goddess,枝倩的嘴角总会偷偷的笑出来。他们说这个时候的枝倩很傻很天真。青春里喜欢一个人,是只有那个年龄才会有的萌动与胆怯,是只有那个年龄才会有的小心机与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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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买的彩票

第一次为他泪流

第一次梦到他

第一次偷偷的夹纸条

第一次被人问你们是不是在一起了

第一次门框外,有人问,那是不是就是枝倩


一、你告诉全世界他怎样好,也终是促成了他与别人的情缘

全世界都知道


二、梦中泪流,曲终人散

有人问我,你高中最美好的回忆是什么呢?最美好的回忆怕不是遇上了你,在青春了喜欢上了你。


三、离开了他,你再也没有了心动的感觉

那个穿着校服走遍大街小巷的我们,那个可以穿着校服在人群中嬉笑打闹的我们,在课桌上,在书堆里,在一张纸习题上。


4、 我变了你,变成了另一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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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我,有多不相信电视剧的狗血,我有多想笑,《爱情进化论》中鹿飞的喜欢,戏剧本就来源于生活,一定程度上甚至淡化了生活的变化。我也是一样的。不知不觉中沉浸。深陷难以自拔。鹿飞有多喜欢诺依曼,我有多喜欢你。


喜欢你时,我只是呆板的学习,我只是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倔强的认为自己都是对的,爱吃不加节制的让自己胖了二十斤。孤寂呆板的胖女孩


一个人的欣喜,斗转星移,车马人喧,已是四年了。时间过的真快,时间又仿佛暂停了一样,快的是秒钟,不变的是四年来对你的喜欢。我已经不知道是一种执着,还是一种习惯。尽管,我懂,我们是真的不合适。我懂你不喜欢的篮球,我不懂你喜欢怎样的女生;你亦不不喜欢的呆板,文静。


后来的我温暖,想让每一个舒服。后来的我真诚,用心相处身边的每一个人。内心里依然藏着一个孤独的心。但是人前的我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你,


阳光下,一个酷爱打球,汗水浸染的汗衫紧贴了胸膛,散发了迷人的魅力,我心中的少年。

我喜欢你,无需你的回应,是我一个人的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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