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最新修訂的《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正式表決通過,最高可處罰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的20倍罰款,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廣東“史上最嚴”的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制度,也是全國第一個寫入地方性法規的制度。
那麼問題來了:吃哪些動物可能違法?哪些動物能夠養殖食用?
根據2月24日全國人大表決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均全面禁止食用。
在水生野生動物方面,可以繼續養殖、食用的水生動物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依據《漁業法》管理的其他水生動物。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且核准為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禁止食用。
在兩棲爬行動物方面,目前已明確中華鱉(甲魚)、烏龜、牛蛙、美國青蛙等按照水生動物管理,可以養殖、食用。僅野外種群列入《公約》核准名錄的人工繁育種群,如黃喉擬水龜(人工種群),嚴格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依法養殖利用(包括食用)。
國家上一次修訂《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是在2014年,名錄涵蓋159個畜禽品種,除兔、鴿等家常畜禽外,還包括吉林梅花鹿、中蜂、東北黑蜂、新疆黑蜂、四川白兔等。而許多人關心的蛇、竹鼠將基本確定被排除在外。
禁食黑名單
《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如野豬、竹鼠、穿山甲、狍子、麻雀、斑鳩、野雞、野鴨、大雁等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如養殖的穿山甲、梅花鹿、娃娃魚等。
凡是沒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使不屬於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也不可以食用,如野生蠍子、蜈蚣、蝗蟲、蝙蝠等。
野生的,蛇、青蛙、鱷魚、甲魚這一類兩棲爬行動物。
還是頭暈,給你一個區分方法:所有陸生野生動物都不能食用,人工養殖也不行(畜家禽類除外)。
食用白名單(《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
普通常見的豬、牛、羊、驢、兔、雞、鴨等和大部分的水產品。包括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也就是說河裡自己釣的魚可以吃。
民以食為天,我們是“吃貨”,不變成“吃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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