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濟獨立,不想結婚,領養一個孩子,好好教育,有什麼建議嗎?

luyu8426


[害羞]看到這個問題,讓我忍不住想到了自己以前,曾經我也給自己定過約定:30歲如果還沒嫁,就去領養一個小孩。

對於這件事,我的建議是:

①經濟一定要足夠獨立,說白了,要有錢,有足夠的存款。養娃開銷可大了,就說小孩子生病,你就得請假;再來個三天兩頭學校搞家長會、親子活動啥的,要你參加,你又得請假

②要得到家中長輩的同意認可,如果家長認可,他們就可以幫你帶下,這樣你才有時間經力去上班賺錢;家中氛圍也能和諧舒服。

③領養的小孩一定要比較小,最好是不能記事那會;小孩子小小時就跟著你,他們能跟你更親。如果是能記事的年紀,他們會一直記著自己是被你領養的,跟你始終會有一層隔膜在



奔跑的小蟻


國家法律知識:

中國關於收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的規定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無子女;

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年滿三十週歲。

第七條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第八條 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第九條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因此,年滿30週歲無子女,有一定經濟實力,身體健康的單身女性可以收養子女。但是需要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為了避免部分“少女養成”癖好的單身禽獸借收養關係侵害養女的權益,國家針對單身男性收養女嬰作出了年齡相差40歲的強制規定。

題主問題:

首先,題主沒有明確是男性還是女性,

如果是女性按國家法律滿足一定條件是可以收養的,但是題主首先要確保有時間和有人帶小孩,否則工作和帶孩子不能兼顧,請保姆的方式不建議,不安全,對孩子的成長也有影響。


栩栩沛昕


回答你的問題:你的經濟獨立,不想結婚,領養一個孩子,好好教育,這對於現在的你來說,一點問題是沒有的。給你的建議是:在以後漫長的人生中,遇到合適的人,就應該好好談一次戀愛,有儀式感的結婚,共同繁衍下一代。之所以這麼講,主要是因為:

這是完美的人生的體現。人的一生很漫長,其實也很短暫,到這個世界來看看真的不容易,仔細回想人的這一生,我們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相同卻又不相同的,相同的是我們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所經歷的都是相同的,出生---上學----工作----結婚-----生子----養子-----死亡,又有多少人不是經歷過這個階段的呢?這就是人生,或許有很多人因為很多理由缺少了什麼,我相信沒有多少人會慶幸自己少走了一步而自喜,到最後多多少少都是帶著遺憾的,我們總是羨慕他人的白頭偕老,互相攙扶的老年的晚年生活,其實每個人都可以這樣的。或許現在的你感覺不到少年夫妻老來伴的那種幸福的感覺,可當你要感覺的時候就已晚。

曾經看過一篇試驗報道,大概的意思是:讓眾多的已婚試驗者從自己所有認識的人中只能選擇一個人,你會選擇誰?其中很多人選擇了自己的愛人,給出的理由是:我們的父母終將會先我們而去,自己的孩子也會離開我們,因為他有自己的生活,留下來陪伴你的只有你的愛人。仔細回想現實生活中何嘗又不是這樣呢?

最後:我想說:不想結婚,肯定有原因的,我相信”事出必有因“,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狠,有的人的原因是在前意識和意識中,而有的人原因是藏在潛意識中的,藏在潛意識的原因是你自己都無法察覺到的,或許都緣於一個”怕“字。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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