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法務部”證實:縱火燒死6名親人的惡男今天被槍決

桃園市男子翁仁賢2016年除夕刻意縱火,燒死6名至親,案經上訴後由臺灣“最高院判”處死刑。對此,臺當局“法務部”證實,翁仁賢已於今日槍決伏法。

臺“法務部”證實:縱火燒死6名親人的惡男今天被槍決

過去判決指出,54歲的翁仁賢在家中排行老小,因對父母、兄長積怨多年,於2016年2月7日在桃園市龍潭區自家,趁父母及親友共16人吃年夜飯時,持汽油衝進屋內縱火,造成父、母、侄子、侄女、侄媳及看護共六人死亡,另四人灼傷。

翁仁賢逃亡5天被逮,被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提起公訴,但翁開庭時多次辱罵法官“恐龍法官”、“胡說八道”、“丟人現眼”,甚至嗆家人、對媒體比中指,態度非常囂張。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定,翁仁賢預謀殺害親人,對遺屬造成難以走出的痛苦及傷害,且家屬不肯原諒翁仁賢,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臺“法務部”晚間向媒體證實,翁仁賢 已於今日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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