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南寧市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法院的公告

關於調整南寧市行政訴訟案件

集中管轄法院的公告


經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批覆,同意調整南寧市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法院。調整後集中管轄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範圍和時間如下:


一、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管轄範圍


原由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集中管轄南寧市賓陽縣、邕寧區、西鄉塘區、良慶區行政區劃內行政訴訟案件(除興寧區行政區劃內行政訴訟案件外)調整由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集中管轄。


二、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管轄範圍


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除繼續受理原集中管轄的行政區劃內行政訴訟案件外,增加管轄興寧區行政區劃內行政訴訟案件。


三、調整管轄時間


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西鄉塘區人民法院開始受理集中管轄法院調整後行政案件的時間為2020年5月1日。


2020年5月1日以前,南寧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行政案件仍由原法院繼續審理。


四、關於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管轄


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管轄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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