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非仁無為”、“非禮無行”看孟子氣象

孟子是戰國中期的儒家鉅子,其門徒眾多,出遊時“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在戰國時代,孟子學說盡管被視為迂闊而未能見用於世,但影響至為深遠。一般認為,孟子主要是從內在心性上發展了孔子的思想,儒家心性之學由孔子發其端,思孟承其緒,闡發出“盡心知性知天”的天人合德論,完成了儒家內聖之學的基本形態,如蔡仁厚就把孟子在學術文化史上的貢獻概括為三點:建立心性之學的義理規模;弘揚仁政王道的政治理想;提揭人禽、義利、夷夏之辨。在當下的孟子研究中,對其禮學思想研究還相對薄弱,而且在仁禮關係的體認上,還存在揚仁抑禮之現象,從而導致無法還原一個真實的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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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孟子對儒家心性論的發展

孟子“修其天爵”的說法,見於《孟子·告子上》,對於天爵,孟子解釋道:“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可見,孟子的天爵說,指的是個體的道德修養。重視修身,是儒家的傳統,這種傳統是對上古德性思想的自覺弘揚。早在神學思想瀰漫的商周時期,作為最高統治者“王”的德行問題,就已被有識之士所重視,商紂王的無德更是周人反商的重要口實。到晚周時期,有感於外在控制的不足,各種德性範疇的被闡發就適應了這一態勢。作為儒家學派的奠基者,春秋時期的孔子的言論,和當時的開明士大夫論政頗為相合,在孔子那裡,把仁提升到諸德之首,並把仁禮看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二者是內外交相成關係。正因為此,後來儒家的主內和主外派,其思想淵源都可以在孔子那裡找到源頭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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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孟子思想可以看出,孟子繼承了儒家在內在德性層面的成果,並做了進一步地補充和發揮,特別是發揮了孔子“為仁由己”的思想。在戰國中期,各種倫理範疇已非常豐富,但《孟子》一書出現較多的範疇是仁、義、禮、智,而仁、義、禮、智為人心所固有,諸德性範疇的內植,而非外鑠,構成孟子“性善用說”的重要理論基石。雖然個體天生具有“四端”,但後天之人還是有善有惡,為避免人性流於惡,就需要存其心。孟子重視內在德性,較多談到的德目是仁義,牟宗三就曾“仁義內在,性由心顯”來概括孟子思想的綱領,而仁義的被彰顯的背景則為戰國時期諸多君主不能行仁尚義。《孟子·盡心下》記載說:“孟子曰:‘不信仁賢,則國空虛;無禮義,則上下亂;無政事,則財用不足’”,就表現了孟子對仁義在規範等級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的重視。對於“仁義”,宋代著名學者朱熹解釋說:“仁者,心之德,愛之理。義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對於仁義在現實中的功用,孟子認為:“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把個體家庭內部的孝和對君主的忠,看作建立有序社會的重要條件。在儒家思想中,把在家的孝親和在外的尊君,放在同樣的地位,這種合理性在他們看來是合乎天地人情的,這種理論的權威性就在於早期國家家國同構的特點。但隨著血緣國家向地緣國家的轉變,同時也需要回答政道合法性的疑問,但先秦諸子的興趣並不在此,他們更傾向於對君主不可或缺作用的說明。對傳統禮制的道德化解釋淵源較早,但系統化的闡釋則濫觴於儒家,在孔子的重要範疇“仁”中,就可以看出儒家內向用力的努力。

在《孟子》文本中,基於主張仁、義、禮、智為人心所固有,孟子反對告子的“仁內義外”說,其“四端”說為社會道德和行為規範建立了心性根據,從而為個體德性修養的可能性提供了內在支持,這是孟子對儒家學說的一個重要的發展,也代表了其後儒學思想的主流。對於孟子內在化的禮,我們可以看到其突出的是禮的主敬功能。仁義禮智的內斂和外顯,在郭店儒簡中就已初顯端倪,《五行》篇就有了仁、義、禮、智、聖行於內謂之德之行之說,把內在的道德操行和外顯的行為方式區別和聯繫起來。劉豐認為孟子思想中用禮義制約禮,原來外在的禮完全內化為本心所具有的一種內在屬性,仁義關係的不完全並列性的認識無疑是對的,但內在禮的善端擴充畢竟只是一種內在的衝動,是對外在之禮的自覺認同,德之行與行區別的意義似乎也正在於此。

在孟子思想中,雖然“仁”被提到了空前的高度,但主要是指政治上的高度而言,作為一個德性範疇,和孔子思想已有不小的距離。在孟子思想當中,“仁”不再是一個包羅諸德的範疇,而是作為諸德之首,儘管他把“惻隱之心”解釋成“仁之端”,降低了人之為仁的條件,但孟子的“仁政”主要是針對“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的現實而發,其心性之學和禮治並無本質的不同。“義”的主旨是“從兄”和“敬長”, 孟子認為講究“義”的人不會怠慢其君主,翟廷晉基於孟子思想,就提出士只有具備了居仁由義的品德,“立於禮”,才能成之為大丈夫。孟子對梁惠王所說:“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 而“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本是禮制的規定,可見,“仁義”的目的仍是維護禮制,仁義落實到現實的層面,也就是循禮而行,因此,“仁”、“禮”有其相通的一面,正如美國著名學者史華茲所說,禮最終不過是內在於人類有機體之中的仁義能力的外在表述。

仁政和禮治都注重對君主的行為約束,不過一個注重外在的約束,一個注重內在的自覺,甚而為了自己主張的推行,孟子存在把君主的理想層次降低的傾向。在“不嗜殺人者能一之”的主張和沒有不嗜殺人君主的現實之間,孟子突出了禮內在規定中“仁”的一面,並且提到為政的高度,從而豐富了傳統禮學思想的內涵。孟子繼承了禮的內向開拓這一發展趨勢,其思想重心從“禮治”向“仁政”的轉化,遠承上古“德”的傳統,近接自孔子以來儒家學者重視內在心性的取向,把儒家的內在心性論發展到一個嶄新的高度,並影響和主導了日後儒家思想的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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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仁禮相成與君臣之禮

在《孟子·離婁下》中,孟子強調君子“非仁無為也,非禮無行也”,仁、禮不僅是一種內植的品行,而更根本的則在於內在德性的發顯,因此,禮的踐履也成了個體內在的訴求。據孟子自述,當時的社會是“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面對這種現實,孟子的憂患意識溢於言表,他指出“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闢,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孟子以繼承大禹、周公和孔子三位聖人道統自許,闢楊墨,賤縱橫,斥許行,以圖端正人心和拯救時局。

孟子曾學過士禮,對禮可謂達到了相當熟捻的地步,他本人亦十分重視禮制的踐履。《孟子·滕文公下》記載孟子引禮說:“諸侯耕助,以供粢盛;夫人蠶繅,以為衣服。犧牲不成,粢盛不潔,衣服不備,不敢以祭。惟士無田,則亦不祭。”孟子所引之禮當為儀禮,但所引未必是直接引書,而是來自其所學之禮。今日傳世《儀禮》主要是士禮,況且又經秦火,亦非全秩。在傳世文獻中,《禮記·祭統》:“天子親耕於南郊,以供齊盛;王后蠶於北郊,以供純服。諸侯耕於東郊,亦以共齊盛;夫人蠶於北郊,以供冕服。”《春秋榖梁傳》桓公十四年:“天子親耕,以供粢盛;王后親蠶,以供祭服。”成公十七年:“宮室不設,不可以祭;車馬器械不備,不可以祭;有司一人不備其職,不可以祭。”《禮記·曲禮》:“無田祿者不設祭器。”《禮記·王制》:“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與孟子引禮所說相同。不僅如此,齊大夫公行子有子之喪,王驩去弔唁,孟子不和他說話,他認為是簡慢了自己,孟子說:“禮,朝廷不歷位而相與言,不踰階而相揖也。我欲行禮,子敖以我為簡,不亦異乎?”可見,孟子在行為方式上也嚴格以禮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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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孟子思想中,對外在理性的踐履主要決定於內在自覺。在對禮的遵從上,孟子繼承了孔子“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的思想, 並對孔子、子思等人的學說做了進一步發揮,特別是對君臣關係作了別開生面地解釋。孟子經常禮義仁智連言,如《孟子·公孫丑上》就說:“不仁、不智、無禮、無義,人役也”,並把四者根植於人心看成是人禽之辨的根本。對於德性主體而言,血緣上的父子,道義上的君臣,這是人我間最重要的社會關係。父子間以慈愛為主,君臣之間以恭敬為主,實為當時社會上的一般觀念,孟子並不反對景子所引禮經“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的說法,但這種關係必須要建立在君臣父子名分之上,如果沒有這種正式的名分,就沒有這種彼此間的義務。在與齊王關係上,孟子認為自己和齊王由於不存在這種君臣間的名分,因此,齊王就不能以其爵位輕視自己的年齡和道德,他堅持認為“故將大有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謀焉,則就之”,認為君主應該親自請教於有道德的賢者。孟子以商湯先向伊尹、齊桓公先向管仲學習再以之為臣的事例,表現了自己以君主師自居的心態。從中可以看出,孟子這一思想近承子思,遠追孔子,孔子老年歸魯以後,其“國老”的身份就扮演了君主師的角色。由於孟子認為“義”為人之路,所以說:“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大人、小人之分在於人從於大體還是小體,朱熹認為大體指心,小體指耳目之類,心則能思,思則得理,所以大人行為合乎禮義。所以,曾子住在武城,越國軍隊來侵犯,曾子早早離開,子思住在衛國,齊國軍隊來侵犯,子思不肯離開,原因在於曾子是老師、前輩,而子思當時是臣子,從而決定了兩人不同的行為方式。《孟子·公孫丑下》中說:“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責去。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然有餘裕哉”,孟子此番宏論當也是稱禮而言,很多學者據此認為孟子高揚了士人的獨立人格,事實上這和孔子“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精神旨趣全然相同。

在君臣關係上,孟子並沒有提倡臣下對君主的絕對服從,孟子雖然提倡臣子對君主的道義上的責任,但反對沒有原則的愚忠,也正是在這一點上,他通過一定程度上張揚士人的獨立人格,對自孔子以來的儒家君臣觀做了創造性地發揮。《儀禮·喪服》有大夫為舊君服齊衰三月的禮制,《孟子·離婁下》中記載,齊宣王問孟子君主如何對待臣下,臣下才肯按照禮制為君主服喪。孟子認為“諫行言聽,膏澤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使人道之出疆,又先於其所住;去三年不返,然後收其田裡。此之謂三有禮焉。如此,則為之服矣。今也為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之,又極之於其所住;去之日,遂收其田裡。此之謂寇讎。寇讎,何服之有?”說明了在禮的規定中,有臣下對舊君服喪的義務,但過去有服今無服的原因,在於君主不能對臣下待之以禮,君臣之間的行為方式取決於對方的行為,正如《孟子·離婁下》中所謂:“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臣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可見,君待臣以禮才是第一位的,要求最高治者好禮施仁,認為“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

據《孟子·滕文公》記載,針對陳代認為孟子不主動謁見諸侯,只是拘泥於小節的看法,孟子用“昔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的事例說明原因在於那不是他應該接受的召喚之禮。《左傳》昭公二十年也記有一類似的事例,“齊侯田於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孟子認為如果不等待諸侯的招致而去,那是屈辱自己的志向和主張而追隨諸侯。針對為縱橫之術者景春稱公孫衍和張儀是真正大丈夫的說法,孟子反駁說:“是焉得為大丈夫乎?子未學禮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門,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認為一味的順從,是妾婦之道,真正的大丈夫是守道而不失其原則的人。君子雖然希望入仕,但是討厭不經合乎禮義的道路來求得官職,正所謂“古之人未嘗不欲仕也,又惡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與鑽穴隙之類也”,在天爵和人爵的關係上,他指出:“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孟子並不贊成以死直諫,主張“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禮記·曲禮下》中說:“為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春秋公羊傳》莊公二十四年:“三諫不從,遂去之。”趙岐注云:“三諫不用,致仕而去。”都體現著與孟子思想的一脈相承。君臣之間臣對君的義務,本是禮的規定,孟子對史書記載的湯放桀、武王伐紂的做法,公然持贊成態度,原因皆在於君主失其仁。魯穆公時鄒魯爭鬥,鄒官員死亡數十人而百姓不管不問,穆公就此請教於孟子,孟子責其不行仁政,說只有“君行仁政,斯民親其上,死其長矣”,上慢而殘下,則民就不會親其上,因此,雙方的義務是相互的。儒家對君主的要求是富於理想化的,他們甚至有以道德傲權勢的傾向,孟子通過貴戚之卿與異姓之卿勸諫的不同態度,昭示了賢者選擇的多元性,這種選擇的多元並非出於朝秦暮楚的心態,而是禮的規定使然,君臣之間權利義務是雙向的,只有君使臣以禮,臣才能侍君以忠,而且在為君主師的價值取向上,孟子和子思有相同之處,反映了當時知識階層部分士人超然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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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內在自覺與外在理性約束並重

孟子不僅強調君臣之禮,而且還積極倡導遵守日常倫理之禮,這主要表現為對“孝”和“三年之喪”的提倡。“孝”是一個德性範疇,孟子強調對父母之“孝”,而所謂“孝”,就是盡禮。《論語·為政》記載孔子的話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大戴禮記·曾子本孝》亦有:“故孝之於親也,生則有義以輔之,死則哀以蒞焉,祭祀則蒞之,以敬如此,而成於孝子也。”滕國的滕定公死了,孟子在回答太子師然友的話時引曾子的話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可謂孝矣。”可見孟子繼承了第一代和第二代儒家對禮所作的道德化解釋,把孝看成是人一生時時刻刻都要履行的道德責任。

在知性主體要盡孝問題上,孟子與孔子一樣力倡三年之喪。當滕太子派其師請教喪禮時,孟子勸滕太子行三年之喪,《孟子·滕文公》中說:“諸侯之禮,吾未之學也;雖然,吾嘗聞之矣。三年之喪,齊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在遭到質疑後,孟子又引述孔子的話說:“君薨,聽於冢宰,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終於使滕太子決定行三年之喪。據禮,諸侯五月而葬,未葬前,孝子居兇廬,《左傳·隱公元年》就說:“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婣至”。滕太子居於喪廬中五月,百官族人皆認為其知禮,及至葬引起了四方來觀的轟動效應,滕太子也因能守禮而為人稱道。但從《孟子·滕文公》:“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可知三年之喪,不行已久,儘管有儒門弟子率先垂範,但未能大範圍的推廣。在儒家的理想中,三年之喪期間的國事要全權由“相”來代理,戰國時期的政治形勢,很難從制度上保證喪期中間政治的平穩過渡,而且“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的相的人選,在社會急劇變動境況下也是難以保證的。在三年之喪問題上,孟子受孔子、曾子思想的影響是頗為明顯的。

從“非仁無為”、“非禮無行”看孟子氣象

孟子學說注重心性之學的內向開拓,希望通過德之行的發顯,使社會重建禮治秩序,這種取向反映了古代無勢的知識分子,面對一個失範的世界,欲借重修己之學影響社會的心態。在思想的高度上,早期儒者並沒有超越傳統的禮制,但孟子和孔子禮學思想的重要不同,就在於孔子主張“重禮”,孟子則僅僅強調“遵禮”。孔子思想的主體是“仁”和“禮”,“仁”、“禮”二者是內外交相成關係,也就是說,孔子不僅重視“為仁由己”,強調個體的內在自覺,還重視外在理性的約束作用,《論語·為政》篇中所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以及孔子“克己復禮為仁”的詮釋,就是孔子“仁”、“禮”關係的最好註腳,而在外在理性對德性養成方面,孟子的重視顯然不夠。可以看出,孟子在現實社會中的遵禮,僅僅是內在德性養成的結果,而非手段。與孟子相反,戰國時期儒家的另一重要代表人物荀子,在禮對內在德性的型塑作用上,則作了系統地發揮。

孟子和其他儒者一樣,注重教化在個體德性養成和社會治理中的作用,他進而認為,君子異於普通人的地方就在於存心不同,《孟子·離婁下》說:“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 在孟子的思想中,不僅繼承了由禮制的規定轉化而來的一系列的德性範疇,而且在倫理領域把仁、義、禮、智等範疇並列起來。對四者的關係孟子有一專門的說明,他說“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禮在周代,就其涵蓋而言,本是無所不包的,孟子禮論的重心是放在道德之禮和行為之禮上,他對禮學的貢獻之一在於“對禮的德性解讀和心性證明”,以人道和天道的遙契完成了禮的合理性的內在追問。但對禮的德性解讀,孟子並非第一人,但他無疑進一步發展了這一趨勢。

從“非仁無為”、“非禮無行”看孟子氣象

就儒家而言,對禮的德性解讀始於孔子,孟子心性之學在繼承前人思想的同時,進一步自覺建構起自己的理論體系,這一體系後來成為儒家思想的正宗和主流,對這一思想趨勢李澤厚給予了高度評價,他說:“由‘神’的準繩命令變而為人的內在欲求和自覺意識,由服從於神變而為服從於人、服從於自己,這一轉變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需要指出的是,孟子的禮學思想力圖從內在心路方面正己正世,其學說在為現實制度提供了合理性的同時,對心性之學作了單向度的強調,儘管其學說充滿了脈脈溫情,但並沒有正面回答教化失敗時的應對機制。況且在舊的制度難以為繼之時,仍然一味嚮往舊制,從而註定了孟子無法使儒家思想真正走出邊緣化的陰影。可以看出,對仁的強調,使孟子具有強烈的仁者氣象,但禮在孟子思想中並不是無足緊要的,其由仁進禮的理論,決定了仁禮雖有先後,但無輕重,切不可割裂二者的關係,否則我們就無法還原一個歷史的孟子。

總之,孟子思想對孔學是“接著講”,而不是“照著講”, 儒家思想經過孟子的發展,建立起更為精緻的形態。孟子理論學說繼承發揮了孔子“為仁由己”的思想,其禮學思想的特色,主要體現於禮和禮的根據的內植,以及對禮的交互性原則和德之行發顯的強調。在內在德性和外在理性間關係上,孟子的“遵禮”,不同於孔子的“重禮”,但他的“由仁進禮”的路向對於個體的修身指明瞭方向,而且其學說在賦予了新的時代內涵後,對於當下的道德養成教育有著重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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