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寧檢察:公益訴訟,為生態脫貧助力


鎮寧檢察:公益訴訟,為生態脫貧助力

近日,鎮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首例濫伐林木破壞貧困地區生態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韋某某獲緩刑,同時承擔補植補種恢復生態環境的民事責任。


鎮寧檢察:公益訴訟,為生態脫貧助力

2018年3月,鎮寧自治縣沙子鄉樂紀村村民韋某某為增加經濟收入,向同村村民韋某某購買一片青岡樹進行砍伐用於燒炭出售,但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手續。2018年6月,鎮寧自治縣公安局以韋某某涉嫌濫伐林木罪立案偵查,經公安機關聘請專業機構對濫伐現場進行勘驗鑑定,韋某某濫伐林木70株,林木蓄積24.3997立方米,濫伐林地區域為地方公益林,2019年10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我院審查起訴。在案件審查中發現,韋某某未對濫伐的林地進行恢復,生態環境仍處於受損害狀態,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我院遂立為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展開調查核實。一方面圍繞生態環境是否得到恢復調查取證,另一方面對韋某某是否有履行能力開展調查。調查中,韋某某對違法事實及未實施生態環境恢復的事實予以認可,並認罪認罰。考慮到韋某某年齡大,妻子身體不好,遂根據調查的情況仔細審查案件卷宗,又聘請專門機構對濫伐林木的現場進行生態環境恢復評估後,2019年12月我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結合韋某某的犯罪動機、犯罪情節、損害結果以及韋某某的家庭情況,在法律政策內就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向法院提出了從輕處罰的建議並得到法院的採納。

鎮寧自治縣屬於喀斯特地貌突出的山區縣,生態環境優美但也較為脆弱。雖然韋某某濫伐林木的數量不大,但其砍伐的是公益林,影響了公益林涵養水源、保持水土流失、調節氣候等功能的發揮,破壞了當地生態環境的平衡,阻礙了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通過該案的辦理,判處韋某某緩刑,同時要求其承擔補植補種的民事責任,既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又充分體現了公益訴訟助推生態脫貧的積極作用,有效促進了貧困地區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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