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交警漯河市交通管理支隊官方平臺2020年03月29日21時20分許,豆某某駕駛一輛無號牌的兩輪摩托車行駛至S329+176km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漯河市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現場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72.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進一步調查,豆某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大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其無證飲酒後駕駛無牌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做出罰款1400元的處罰。審核:張鴻雁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漯河交警 的文章 關鍵字: 駕駛 漯河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