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清代世爵制度與臺灣

汪毅夫:清代世爵制度與臺灣

汪毅夫

閩南師範大學客座教授、全國臺灣研究會副會長汪毅夫今天在香港中評網撰文,講述清代世爵制度與臺灣之間的關聯。

曾任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的臺籍書法家劉藝在一次訪談時說:“我問啟功先生:‘您的字有點像成親王的字,有人說您是成親王的後人,是嗎?'啟老回答說他不是成親王的後人,而是乾隆皇帝另一個弟弟和碩和親王的後代。提到和碩和親王,我知道他是奉乾隆御旨領銜編修《四庫全書》的人。按清朝的規矩,不是世襲罔替的親王,其下代降為郡王,第三代降為貝勒,代代下降,到啟老上輩,已是普通旗人了”。這裡涉及了清代宗室世襲爵位制度及其世襲罔替和世襲遞降兩種安排。清代世爵制度主要包括宗室世爵和異姓世爵,異姓世爵也分世襲罔替和世襲遞降(包括世襲限次)。清代世爵制度同地方、同臺灣有關聯的主要是異姓世爵。

據清人朱彭壽《舊典備徵》(中華書局1982年2月版),清順治十年(1653)封鄭成功海澄公爵(封公不言等。按,公分超等和一、二、三等,不言等即不明定其等次)。這是清廷為招降鄭成功而做的安排,卻因鄭成功拒不歸降而徒成虛設。

順治十三年(1656),鄭成功部將黃梧叛降,清廷即封他為海澄公;康熙三年(1664),清廷封黃梧為一等公(承襲12次)。黃梧逝世後,康熙十五年(1676)三月,其子黃芳度“由襲爵贈”一等海澄公。 黃芳度死後,又“追授王爵” ,《聽雨叢談》 謂:“本朝異姓追封王爵者” 僅4人,楊古利、傅恆、福康安、黃芳度,“而黃芳度之後襲封海澄公罔替” 洵為“異數” 之一。

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施琅受封三等侯爵位,號靖海侯。

康熙二十二年(1683)十二月,鄭成功孫、鄭經子鄭克塽因歸降清廷“仍授公銜”(封公不言等)。鄭克塽逝世後,清廷查銷其爵位。鄭克塽另有“嘉德公”的封號,這是後來追授的。如《舊典備徵》所記:“封贈各爵,雍正八年二月於封公者皆錫以嘉名;乾隆十四年六月於封侯伯者亦加以美號”;又如清人福格《聽雨叢談》(中華書局1984年8月版)所記:“國初公、侯、伯皆無名號,僅分超等、一、二、三等名目。雍正元年諭曰:‘本朝選王者,皆選用嘉美字樣,而公爵但分等第,未有封號字樣。朕意欲考其當日勳庸,錫以嘉名,追授為某公' ”;“乾隆十四年奉旨將侯爵、伯爵一律錫以美號”。

鄭成功、鄭經、鄭克塽的叛將,以及隨鄭克塽歸降的高階文武官員有的也得到清廷封爵。如黃廷受封伯爵,錫號慕義伯,等等。

《舊典備徵》 又記:劉銘傳於同治七年(1868)七月封一等男爵位。劉銘傳後出任臺灣首任巡撫。

附帶言之,本年1月22日以來,足不出戶,宅家備課。本文是系列講座《制度史視野裡的臺灣》的一個話題和一些談資。另一系列講座《閩臺婦女史研究》也已備課完畢。老人想念大學校園裡的孩子們了。(中國臺灣網 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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