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逃犯請求回國投案“保命” 哪些情形會被列入網上逃犯?

一般情況下,大眾會在網絡上看到一些公安機關追擊逃犯的消息。近日,一則新聞讓人啼笑皆非:日前稱“國外現在太亂了,我要回國保命”的網上逃犯黃某,請求回國投案自首。那麼,

哪些情形會被列入網上逃犯?網上追逃是什麼意思?網上追逃和通緝的區別?重慶刑事律師整理相關信息以供參考。

網上逃犯請求回國投案“保命” 哪些情形會被列入網上逃犯?


一、網上逃犯請求回國投案:“我要回國保命”

新聞案例:據台州市公安局通報,3月23日,溫州龍灣國際機場,一名戴著口罩、護目鏡的黑衣男子從柬埔寨回國自首,隨後被帶上警車。黑衣男子姓黃,37歲,溫州平陽人。

2019年5月,黃某因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被臨海警方列為網上逃犯。

當時黃某因擔心罪行敗露,提前坐飛機逃至柬埔寨。臨海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對黃某的追捕,民警不間斷地打國際電話做黃某的思想工作。但黃某抱著僥倖的心理不肯回國,直至今年國外疫情爆發。

“國外現在太亂了,大家都沒有辦法正常生活、工作,我整天都活在恐慌中,我要回國保命。”黃某和親人商議後,主動前往柬埔寨邊境管理處投案,請求回國投案自首。

在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和邊境警察局的共同協助下,臨海警方聯手溫州警方順利為黃某辦理了取保候審等相關手續。黃某及辦案民警也在接受定點隔離觀察。後續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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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上追逃是什麼意思?什麼情況下會被列入網上逃犯?

網上追逃,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盤”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

通常,以下情況會被列入網上逃犯:

1、公安局(部)認定的有事實證的證明其犯罪的;

2、一般情況下只要有犯罪嫌疑,並且立案的話,但還未使其伏法或無法隨傳隨到的,都可掛名網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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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上追逃和通緝的區別

網上追逃不同於通緝。

1、使用對象。

通緝,是一種執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其使用對象是應當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網上追逃,其對象不僅包括辦理了逮捕法律手續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對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2、發佈方式。

通緝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絡等公開媒體對外發布,為廣大公眾所知曉,網上追逃,其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網上發佈,僅供公安機關查詢比對,它對外保密,其受眾面僅限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3、兩者的關係。

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號“關於辦理《公安部通緝令》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被通緝人員信息必須先上公安網,錄入“公安部在逃人員信息數據庫”,網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緝的部分職能。

網上追逃是偵查措施的新形式,在追捕犯罪嫌疑人、脫逃罪犯(下統稱犯罪嫌疑人)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與傳統抓捕手段相比,網上追逃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全國公安資源,各地公安機關通過網上作戰,身處本地抓捕外逃全國的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身陷無處躲避的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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