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糾紛隔空調解 司法助力復工復產

3月25日,黃驊法院民一庭法官許淑月成功調解一件超百萬標的額的承攬合同案件,為原被告企業復工復產掃清障礙,彰顯了司法護航企業發展的積極力量。

某工貿公司與某汽車製造公司於2014年10月通過招標籤訂兩份承攬合同,合同總金額458.1萬元,雙方約定分別在合同簽訂、貨到現場、驗收合格、質保期滿一年等不同時間段進行費用結算。合同簽訂後,工貿公司依據約定履行了合同義務,汽車製造公司分別在2016年5月、12月進行驗收,但仍有部分費用沒有結算。工貿公司於2020年1月將汽車製造公司訴至黃驊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承攬費用113.22萬元及利息。

案件立案後,承辦法官許淑月仔細審閱了卷宗,並多次通過電話、微信與雙方當事人代理人進行聯絡溝通,詳細瞭解案件情況,發現雙方對於簽訂的承攬合同履行及款項結算問題各執一詞,互不相讓,再加上當時疫情防控形勢嚴峻,涉案企業及代理人又均在北京,導致調解不下,開庭時間也是一再推遲。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已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考慮到該案訴爭數額僅合同款已經超過百萬,再加上違約金、利息等,案件標的額對於雙方企業來說都並非小數目,在這個特殊時期更是彌足重要,許淑月覺得有必要加大調解力度,為雙方爭取一個折中的解決辦法,讓雙方協商解決好過一紙判決,有利於幫助企業順利復工復產,也更能實現司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綜合所有證據來看,你們的確存在違約行為,給付義務肯定要承擔,現在要考慮的是用什麼方式履行義務,如果通過判決方式,對於你們復工復產肯定會有一定的影響,所以建議你們協商解決,能夠比較迅速地化解糾紛,省出時間生產經營……”許淑月法官首先與被告進行了耐心溝通,明確指出其應該承擔的義務,並設身處地為他們考慮最快最優的解決辦法。

被告方認真考慮後,表示願意與原告協商解決,但又稱因疫情導致經營中斷,一次性給付確實有實際困難,希望能夠分期給付。鑑於被告方的經營困境和調解誠意,許淑月法官趕緊與原告方進行聯絡:“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各個企業都存在一定的經營困難,你們應該也感同身受,雙方協商解決能夠更好的保障履行,避免判決後進入執行階段還要耽誤時間和精力……”幾輪調解工作做下來,原被告都認識到了儘快化解糾紛對於雙方恢復生產經營的重要意義。

經過兩個多月的溝通調解,這起歷時五年多的承攬合同糾紛終於贏來一個相對圓滿的結局,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原告自願放棄利息訴求,並同意被告分期履行給付義務,每月支付15萬元直至費用全部付清為止。為配合疫情防控,避免當事人異地奔波,許淑月組織雙方通過互聯網庭審系統進行調解筆錄在線製作並簽字確認,僅用了半個小時就完成了全部流程,調解書也已經通過郵寄的方式送達雙方當事人。

案件暫時告一段落,雖然原告拿到費用的期限延長了,但卻是在被告有序生產的基礎上保障了給付能力,同時避免了雙方復工復產的資金困難,可以說是特殊時期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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