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你應該知道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識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你應該知道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識


為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的通知。


一、五部門為什麼要制定《意見》?


當前,境內和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出現了新的變化。境內疫情控制效果持續向好,戰“疫”進入了新的階段。但與此同時,境外患病人數不斷上升,呈現擴散態勢。在此情況下,防範境外疫情通過口岸向境內蔓延擴散是當務之急。面對風險加劇的嚴峻形勢,要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築牢國境衛生檢疫防線。為保證國境衛生檢疫所涉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相關法律法規的得到準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聯合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 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意見》的頒佈,必將為防控疫病疫情跨境傳播、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安定有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當前全球疫情形勢嚴峻,中國境外輸入性病例增多。哪些行為屬於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


《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強調在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驗行政執法工作的同時,明確了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規定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有關法律適用問題,要求各地公檢法機關和海關在辦理妨害國境衛生檢疫案件時,應當準確理解和嚴格適用刑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懲治相關違法行為。

根據《意見》實施以下六類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的行為,如果引起鼠疫、霍亂、黃熱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國務院確定和公佈的其他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將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規定,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你應該知道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識

對於單位實施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引起鼠疫、霍亂、黃熱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國務院確定和公佈的其他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應當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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