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

3月25日下午,红河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20年第一次集中学习。


红河县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卫东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五个讲话精神,即关于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决战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调研军事医学研究院及清华大学医学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通知》精神以及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红河州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要求及任务清单〉的意见》等相关内容,并就深入学习领会相关精神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随后,副院长孙绍云、政治部主任李呼保、浪堤法庭庭长杨洁、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晋丽等4位中心组指定发言人结合主题作交流发言,每一位中心发言人发言完毕后,其他参会人员都围绕主题开展了讨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取得了预期的学习效果。

最后,秦院长对学习活动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学习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扎实开展创建“红河模范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政治意识、政治规矩,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立足审判职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努力提高办案质效,结合当前的疫情形势,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推广应用网上立案、跨越立案、网上缴退费、互联网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等便民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红河县人民法院 普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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