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黃金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未來三年(2020-2022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069 證券簡稱:西部黃金 編號:臨2020-01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0年3月30日,西部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並通過《關於制定的議案》,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號)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證監會公告[2013]43號)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公司未來三年(2020-2022)股東分紅回報規劃(以下簡稱“本規劃”)。

一、本規劃制定考慮的因素

公司的利潤分配著眼於股東的回報要求和意願、公司所處發展階段及發展規劃、盈利能力、社會資金成本及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的基礎上,結合公司的盈利情況、現金流量狀況、項目投資的資金需求、資本結構及融資能力等情況,建立對投資者持續、穩定、科學的回報規劃與機制,而做出的利潤分配的制度性安排,以此來保證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二、本規劃制訂的原則

公司制定股東分紅規劃應當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著充分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同時兼顧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及公司的長遠利益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同時要充分考慮、聽取並採納公司股東(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獨立董事、監事會的意見和訴求。

三、未來三年(2020年-2022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

1.未來三年,公司將繼續實行持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採用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利潤。

2.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時,公司若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則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應不少於當年合併報表口徑下實現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可供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且三個會計年度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3.如果未來三年內公司淨利潤保持持續穩定增長,公司可提高現金分紅比例或者實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對投資者的回報力度。

4.未來三年(2020-2022年)公司原則上若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則每年度進行一次現金分紅,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盈利情況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四、未來股東回報規劃的制定週期和相關決策機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審閱一次《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在本規劃確定的期間屆滿前董事會應當制定新的回報計劃。

2.在充分考慮公司經營情況、發展目標、資金需求及融資環境,並充分聽取公司股東、獨立董事及監事意見的基礎上,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新的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計劃,並經獨立董事認可後提交董事會審議;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形式審議批准。

3.公司因外部經營環境或自身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確有必要對本規劃確定的三年分紅回報規劃進行調整的,公司應參照前項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序。

五、未分配利潤的用途

公司各期未進行分配的利潤將用於:(1)補充公司流動資金;(2)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投資項目;(3)未來用於對投資者的分紅。

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由公司董事會提出分紅議案,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股東、獨立董事及監事會對公司董事會執行的分紅政策和股東分紅回報規劃進行監督。

本規劃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19年8月修訂)規定執行。

本規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六、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制定的《公司未來三年(2020-2022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充分重視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見,能實現投資者的投資回報併兼顧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發展的前提下,採取現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利潤,為公司建立了持續、穩定及積極的分紅政策,符合公司長期、穩定、高效的戰略發展需要。

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西部黃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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